据知情人士透露,银监会已经向高层管理部门递交了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的建议,报送高层检阅,通过后将及时公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指导成立新型的金融服务机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规定,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拉动中国经济的出口贸易由于受到世界金融危机影响速度放缓,仅仅靠投资拉动又有诸多弊端,消费金融公司的设立对于刺激消费将产生重要意义。
专家分析,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或成为第一批开办消费金融公司的试点。
由于我国的具体情况,商业银行没有较为完善的客户历史信息系统,客户的信用系统也不是很完善,对于消费金融公司的风险控制来说,国内的金融机构面对一个新的挑战。
为了防止消费者过度消费,办法规定,消费金融公司向个人发放消费贷款的余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贷款利率虽实行按借款人的风险定价,但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不得上浮4倍以上。
在发达国家,消费金融公司主要是对有稳定收入的中低端个人客户服务的。消费金融公司由于具有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贷款期限短等独特优势,受到了不同消费群体的欢迎。比起去银行进行抵押贷款,审批时间周期长,消费金融公司可能会更受消费者欢迎。
办法中规定,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主要是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及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区别在于,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是通过经销商发放的,而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是直接到消费金融公司贷款。
上述耐用消费品主要是指与经销商约定的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耐用消费品。
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是指消费者直接向消费金融公司借来用于个人及家庭旅游、婚庆、教育、装修等消费事项的贷款。 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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