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崔烨 综合报道
继上周二套放贷政策部分松绑后,国务院办公厅昨日进一步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
政策优惠期暂为一年
意见提出,加大对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的信贷支持力度。
同时,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减免政策暂定实行一年。将现行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让免征营业税,改为超过2年(含2年)转让免征营业税;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由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改为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将现行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让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改为超过2年(含2年)转让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仍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警惕地方政府干预
不过,与国办陆续推动积极的政策来活跃房地产市场交易相悖,一些地方为了阻止房地产销售价格下滑,竟无视市场规律,利用行政手段干预房价,这种现象值得警惕。
根据新华社报道,近日南京市某房产局局长宣称,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将和物价部门一起对其进行查处。而不久前,沈阳市某区政府也鼓励保利、华润等22家开发商组成不降价联盟,并承诺对开发商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此外,降价楼盘不得进入房展会等类似新闻近日时有发生。
由于房地产业带来的土地交易、房地产交易税费以及上下游十几个产业的发展,地方政府对房地产业的依赖与重视可以理解。但是,这些以行政手段禁止开发商降价的行为,已经超越了政府“宏观调控”的范围,严重违背了市场规则。
业内认为地方政府阻止房价下跌会抵消这些政策带来的积极效应。毕竟发挥房地产支柱产业作用,并不是要地方政府硬“守”着虚高的房价,以维持土地开发投资的高昂价值;而是要使房市逐渐规范化,维持合适的利润率和稳定的交易量。当前各地出现的商品房降价意愿和降价趋势,正是市场通过价格杠杆进行的自我调节。如果地方政府继续以不恰当的方式干预房地产市场,一旦房地产商积压商品房过多,导致资金链断裂,许多行业乃至当地经济都将受到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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