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最后一天,新疆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察局和预防腐败办公室三家联合通过当地廉政网,公示55名初任副县级干部财产(公开)申报表,普通民众均可查阅。随后,2009年的新年第一天,阿勒泰所有县处级干部的首次财产申报工作正式开始。一时“公务员财产申报”成为舆论极其关注的一个话题。
全国政协委员林铭森:尽快制定《公务员财产申报法》提交提案。
为了遏制官员腐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申报个人收入财产甚至家庭财产的规定和法律条文,林铭森认为,《公务员法》没有对财产申报作出规定,而现有的关于财产申报的制度法律地位不明确,政策性文件缺乏法律的权威性,也谈不上人民的监督,而且财产申报主体范围过窄,需申报的财产范围太小,财产申报类型单一,无法显示其真实的财产增量。林铭森说,目前财产申报的受理机构缺乏监管权威、违规拒报或者不如实申报的责任过轻等,也影响了已有制度的效果。
林铭森认为,基于现代国家公开、透明的执政理念,任何掌握权力的公务员,都必须部分地放弃其作为普通公民所应享受的某些权利,承担公职人员所必须履行的道德义务。公务员财产公开申报是满足公众知情权的要求,公务员的财产隐私权不能抵御公众的知情权。
2月28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海内外网友在线交流,在回答网友关于反腐败的问题时,温总理说,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反腐败的重大举措。林铭森说,总理的话坚定了我们战胜腐败的信心,也希望尽快推动制定公务员财产申报相关法律,给社会生活更多的阳光。
京都律师所律师刘哲:公示官员财产被认为是遏制腐败的一把利剑,反腐败最重要的还是解决制度问题,解决权力过分集中而又不受制约的问题。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正是从源头上遏制官员腐败的重要制度之一。我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立法需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建议通过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在宪法中增加官员财产申报的内容,以根本法的形式把它作为一项制度确定下来。
修订《公务员法》,把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先纳入到《公务员法》中,并制定相关配套法规。
建立起完善的金融实名制,以及在预防资金外逃、完善遗产税、赠与税等方面是公务员财产申报制有效实施的保障。
修订相关法律,如民法通则等,财产申报涉及政府官员的隐私权和财产权的保护问题。在财产申报制实行的过程中,政府官员的隐私权与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之间的矛盾要解决好。
把财产申报和刑法中的财产来源不明罪相互协调起来,发挥刑法的威慑力,从事前和事后两方面根治腐败问题。
建立相关操作机制,注重解决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增加和明确财产申报范围。第二,明确法定受理机构。第三,扩大申报公开程度。第四,实行严格的监督与惩处,让官员申报的内容真实可靠。 (来源:《人民政协报》)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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