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早报记者获悉,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建立金融风险预警机制的提案》中建议,合并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会合一。
民盟认为,我国金融监管领域仍然存在较大风险。如:金融立法滞后,监管立法缺失,许多现有法律法规缺乏科学性、实用性;金融监管机构臃肿重复、效率低下,监管过程政出多门、相互争权。
因此提案建议,合并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成立与人民银行并行的金融监管局隶属国务院领导,或将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划归中央银行,成立央行领导下的金融监管局。
对于上述建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谢太峰认为,“金融监管体制是和经营体制相适应的,目前合并的时机还不成熟。”他表示,我国目前分业经营的状况决定了要实行分业监管。但由于分业之外又有交叉,因此,分业监管确实存在协调问题。在混业经营的趋势下,可尝试成立协调委员会,随着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过渡,逐渐强化协调委员会的功能,最后成立统一的金融监管局。但从目前情况来看,成立统一的金融监管局时机还不成熟。
(责任编辑:佟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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