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源 可口可乐 并购 民族品牌】
汇源再度寻找买家 统一否认将接手
汇源将叫停果蔬基地建设 推进果汁市场销售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禁购汇源与民族品牌无关
商务部:汇源不是民族企业 交易无关投资政策
针对外界对汇源并购案反垄断审查裁决的猜测,商务部昨日再次回应称,商务部严格依法独立办案,既没有受与法律无关因素的干扰,也没有受一些外媒所谓民族情绪的影响,完全是依照《反垄断法》作出了客观的裁决。
3月18日,商务部发出公告,决定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的交易。作为中国第一例遭否决的反垄断并购案例,事件引起了多方关注,其中一个猜测就是,商务部作此裁决是否有商业之外的因素。
昨天,商务部网站上挂出了名为《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就可口可乐公司收购汇源公司反垄断审查决定答记者问》的文章,这是自裁决公告宣布之后,商务部就该事件的第二次公开回应。
在文章中,商务部首先详细披露了该案件达到反垄断审查标准的依据。商务部表示,集中参与方在中国境内营业额达到或超过4亿元人民币,是符合申报数量标准的前提。
文章说,在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中,由于交易后可口可乐将取得汇源绝大部分甚至100%股权,从而取得汇源的决定控制权,因此,该交易符合集中的法定标准;同时,可口可乐和汇源2007年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分别为12亿美元(约合91.2亿元人民币)和3.4亿美元(约合25.9亿元人民币),分别超过4亿元人民币,达到并超过了《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的申报标准,因此此案必须接受相关审查。
文章透露,商务部完成第一阶段的审查之后,判定可口可乐会造成“市场集中”的垄断,并在第二阶段要求可口可乐能够提供“消除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解决方案”。
商务部表示,与可口可乐进行了进一步商谈之后,后者提出了最终方案。经再次评估,商务部认为,尽管对部分问题的救济方案有所改进,但仍不足以消除此项收购产生的不利影响。
但后期可口可乐提出了什么救济方案,商务部对于消除不利竞争的具体要求是什么?文章并没有披露。商务部特别指出,其在对外披露信息时,应遵守《反垄断法》关于保密的要求。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李曙光昨天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可能商务部和可口可乐双方有保密约定,如果可口可乐在提出的方案中,涉及下一步的商业交易内容,那么可以对此要求不公开。
但李曙光认为,目前《反垄断法》立法还比较粗糙,法律上也没有明确一些细节信息的披露要求,“持续了几个月的审查,仅有几次信息披露是不够的。”
李曙光特别指出,《反垄断法》的实质是一种博弈,是政府、企业、市场和消费者之间的多方博弈。有了《反垄断法》这个新平台,各界可以要求更多的信息披露,能使外资在中国的经营得到更清晰的预期。
|
·谢国忠:把股票分给百姓 |
·苏小和 |经济学家距政府太近很危险 |
·徐昌生 |是谁害了规划局长? |
·文贯中 |农民为什么比城里人穷? |
·王东京 |为保八争来吵去意义不大 |
·童大焕 |免费医疗是个乌托邦 |
·卢德之 |企业家正成长 没有被教坏 |
·郑风田 |全球化是金融危机罪魁祸首? |
·曹建海 |中国经济深陷高房价死局 |
·叶楚华 |中国敞开肚皮吃美国债没错 |
热点标签:杭萧钢构 蓝筹股 年报 内参 黑马 潜力股 个股 牛股 大盘 赚钱 庄家 操盘手 散户 板块 私募 利好 股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