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3日电(记者周英峰)记者23日从海关总署获悉,2008年全国海关共查获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嫌疑货物11135批,比上年增长49.3%,案值近3亿元人民币。
2008年,我国海关在主要口岸开展重点执法效果明显。
广州、北京、杭州、福州、上海、深圳、拱北、南京、青岛、厦门等10个海关扣留的侵权货物批次占全国海关扣留批次总数的90%。深圳海关因在海运渠道查获了大量的假冒香烟,其扣留的侵权商品数量占全国扣留数量总数的91%。
2008年,我国海关启用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执法系统”,实现了全国海关知识产权案件信息共享,为各口岸海关开展风险分析工作、提高执法效率等奠定了良好的信息基础。
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我国海关将执法与教育并重,争取从源头遏制侵权。由于许多企业缺乏法律知识,在生产和出口活动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况比较普遍。为此,各地海关通过宣讲会和散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对企业进行宣传教育活动,督促企业自觉守法经营,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为打击邮递和快件渠道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活动,各地海关面向邮政和快递企业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与之共同研究遏制不法分子以“蚂蚁搬家”方式邮寄和运输侵权商品进出境的违法活动的措施。
此外,我国海关积极主动帮助加工企业解决在鉴定订单中知识产权状况方面遇到的困难。我国是加工出口商品的大国,境内从事委托加工的企业成千上万。许多企业对外商订单中的知识产权状况缺乏了解,即使外商出具合法使用知识产权的证明,也没有途径对其真伪进行鉴定。针对这一问题,各地海关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合作建立起“进出口货物知识产权状况预确认制度”,即由海关联系知识产权权利人协助对生产企业收到的委托加工订单进行知识产权鉴定。这项制度的建立,切实保障了合法进出口货物的顺利通关,避免了企业因不知情而导致侵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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