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房产局昨日公布了2009年1—4月沈阳市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数据。这些数据覆盖了百姓关心的空置率、房价收入比等重要指标。
1.商品房供销比 2009年1—4月份沈阳市商品房供销比为1∶1.58。
即商品房销售面积大于商品房批准入市面积58%。这意味着2009年1—4月份,商品房批准入市的面积全部销售,此外又消化去年库存的商品房100多万平方米。
2.投资销售比 2009年1—4月份,沈阳市商品房投资销售比为1∶0.81。按照国内专家认定,投资销售比1∶0.70就是良好,我市投资销售比高于良好线11个百分点。
3.商品房空置率 当前全国商品房空置居高不下,2008年底全国达到了1.6亿平方米,同比上升了21.8%。而我市商品房空置情况不但没有上升,反而略有下降。2009年1—4月份,我市商品房空置率为8.6%。按专家的意见,空置率12%为警戒线,我市空置率在合理区间。
4.人均住房面积 2000年,沈阳人均住房面积为17.4平方米,列全国副省级城市倒数第一,比全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低3平方米。2008年底,沈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9.02平方米,达到了全国城镇人口平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
5.套型面积供求结构 2009年1—4月份,批准入市商品住宅每套平均面积为85.27平方米;实际销售商品住宅每套平均面积为88.21平方米,套型面积供求结构基本合理,完全符合国家要求。
6.房价收入比 2008年每户购房80平方米的房价收入比从2000年的11.16下降为5.49,8年下降了5.67,基本符合国际3—6倍的标准。
7.房价与GDP、人均可支配性收入增长比率 房价与GDP、人均可支配性收入增幅的比例关系,是衡量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指标之一;一般说,这个比率<1为良好,若比率>1为不好。2009年1—3月份,沈阳市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4%,人均可支配性收入比上年增长11.5%,商品住宅销预售均价为3612元/平方米,同比上涨7.7%。房价与GDP增长比率为0.55;房价与人均可支配性收入增长比率为0.67。房价与GDP、人均可支配性收入增长比率都低于1。
(责任编辑: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