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一纸公文的下发,基金对于中产理财人群业务的业务拓展将有法可依。同时,由于基金专户理财“一对多”业务的100万元门槛与大多数私募信托的最低投资下限等同,这也意味着私募基金以后的路将不再那么平坦。
昨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了《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后发现,该《规定》极有可能是把“双刃剑”。《规定》对于基金专户理财“一对多”业务涉及的准入门槛、参与和退出频率等具体细节均进行了严格规定,但是,有业内人士表示,“该《规定》有可能会引发机构资金的基金赎回潮。”
100万门槛划定
其实早在今年年初,基金专户理财“一对多”业务就开始悄然提速。
一份《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简称《通知》)的征求意见稿下发给各家基金公司。在《通知》中,投资者准入门槛为——个人客户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法人客户则不低于100万元。
但是,从正式发布的《规定》来看,证监会显然对于个人的门槛进行了提高,提至与私募基金最低准入门槛一致。
《规定》第六条指出,“基金管理公司从事多客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向符合条件的特定客户销售资产管理计划。而符合特定条件的特定客户,是指委托投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初始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相应投资风险的自然人、法人、依法成立的组织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特定客户。”
此外,该份《规定》对投资期限也做了详细规定,明确指出“资产管理计划每年至多开放一次计划份额的参与和退出”。
新《规定》引发新疑问
“千呼万唤始出来”,用此来形容“一对多”的开闸并不为过。然而,《规定》在多空争夺激烈的2600点时突至,将给市场带来有效的推动呢?
“目前来看,其效果究竟如何还有待观察,毕竟‘一对多’业务的推出,还是可很多无法回避的问题。”有业内人士如此表示。
疑问一、是否会引起公募基金的赎回潮?
“6月1日起,基金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的开闸,管理层肯定希望能够为市场提供更多有效的资金,不过,效果还有待观察”,一位市场分析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如是表示。
该市场人士指出,与各类基金相比,专户理财计划并没有持股比例的要求,操作也更加灵活,对于大资金的吸引力更大。不少大资金有可能抽身基金,而将投资重点将“一对多”业务倾斜。
一位基金分析师也认为,“一旦这种认识形成共识,那么现有的公募基金将会出现赎回潮,毕竟基金中的机构资金比例不小。”
疑问二、如何解决利益输送?
专户理财一对多的正式开闸,让一个老问题更加突出——如何杜绝公募基金与专户理财的利益输送?
《规定》的第五条显示,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内部控制、合规管理和异常交易日常监控制度,规范投资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行为,防范和化解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保护好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对于,市场人士指出,“对于利益输送问题,该《规定》虽然做了一定的规定,但是,实际效果如何要以后证明。同时,不少基金公司将知名基金经理调至专户理财业务,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公募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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