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昨日通报2008年国内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情况。相比2007年,沪深两市1624家上市公司2008年的亏损面积扩大了近8个百分点,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了250%。
截至2009年4月30日,除*
ST本实B外,1624家境内上市公司均如期披露了2008年年度财务报告。
据初步统计,1624家上市公司实现净利润数为8208亿元,比去年减少16.82%。其中,1370家上市公司实现盈利,占全部上市公司数量的84.36%,254家上市公司亏损,与2007年相比亏损面扩大了7.99%。
证监会称,由于2008年为新会计准则正式实施的第二年,虽然大部分公司能按规则履行年报披露义务,但依然存在若干问题。其中,通过权益性交易确认损益、借壳上市相关会计处理问题和因破产重整而进行的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问题,表现得尤为突出,是上市公司2008年报披露的监管重点。
权益性交易方面,上市公司、尤其是*ST公司的大股东经常使用代为偿债、债务豁免及直接捐赠资产的手法,对上市公司利润进行调控。
“此外,通过与控股股东进行非公允的关联交易来调控利润,也是部分公司包装业绩的主要手段。”证监会指出,对实质为资本投入性质的经济交易,上市公司应将其作为权益交易,权益性交易不能确认损益,形成的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
(责任编辑: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