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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公布官员财产,再来谈物业税的事!

2009年05月28日20:50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华商网

  先公布官员财产,再来谈物业税的事!

  又见物业税的消息,很奇怪的是,很多网友大力支持,认为开征物业税可以降低房价。从长期来看,物业税一旦开征,城市居民的居住成本将大幅上升,并伴随产权人的一生,政府不但一次性收缴70年土地出让金和各种税费,还将逐年通过物业税回收房屋的残值,这是对居民财产的重大剥夺。

在中国,普通民众家庭财产中住宅房屋的比重普遍超过50%,而西方发达国家或国内富豪阶层,对于无关痛痒的物业税根本无所谓。这样一个针对普通民众改善性居住需求进行抑制和财产剥夺的税种,在法理和道德上都是恶税,根本起不到降低房价、减小贫富差距的作用,只不过为财政收入增加了一个大大的砝码,中国居民的税赋痛苦指数将一跃位居世界首位!

  任何一个税种的设立,都涉及财富再分配的问题,应极为慎重。中国的房价已经很高了,如果在持有环节再征税,无疑属于火上浇油,将大大提升国人的居住成本。至于人均居住面积计算、房屋权属确定、新老划断、房价评估等方面的管理问题更是多多,目前时点,根本不具备可操作性。一个燃油税,前后论证了14年;一个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讨论了20年未果。全民医保、义务教育,这些事情多少年了,没见什么实质性进展,一到让老百姓掏钱的事,就大干快上,特别不厚道。这些年土地财政养肥了政府,现在,土地卖的差不多了,金融危机弄得各级财政伤了元气,就想着让老百姓年年交物业税,这样的税收不但不合情,而且不合理。中国的土地不能买卖,所谓的“出让”,说到底,就是租,租来的物业没有完全意义上的产权,何来“物业税”开征的法理基础?动不动就想和国际接轨,唯独百姓的福利和社会保障接不上。

  一批御用砖家学者,一听物业税研提,马上窜出来大呼“物业税开征不会增加居民负担!”从来用脚后跟思考的人,根本不配来讨论这个问题。发达国家征收物业税、不动产税,是有全面的社会福利、医疗保障、个人信用制度、健全的法律制度作为基础的,当今之中国,具备这样的条件和基础吗?从没听说哪个政府,加税会不增加百姓负担的,难道这税款不是民脂民膏,真金白银吗?

  国库空了,就出来搜刮地皮,这是封建王朝的做法,满清之灭亡,就亡在统治者穷奢极欲!老佛爷为了修颐和园,加征人头税,名义是北洋水师扩军,结果,甲午一战,北洋水师全军覆没,丢了台澎金马,赔款数亿两白银,这些钱最终仍然以加征苛捐杂税摊销。我国居民的税负痛苦指数已位居世界第二,高达36%的国民纳税指数,我们的老百姓什么保证都没有,孩子上不起学、老人看不起病、年轻人买不起房的比比皆是。在这样的一个社会环境下,妄言开征物业税,还打着平抑房价的旗号,未免太失大国的体面了吧?

  所以,还是先落实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查一查中国有没有陈水扁这样的巨贪,把社会福利、义务教育、廉租房建设这些事搞好了,再来和老百姓讨论物业税的事吧!

(责任编辑:马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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