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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多拿的薪酬真能退回去吗?

2009年06月04日07:37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 毛颖颖

  高管多拿的薪酬真能退回去吗?

  毛颖颖

  昨儿有报道说,财政部将公布对国有金融机构高管人员的薪酬统计结果,因为按“高管限薪令”的规定,上月底就该完成相关信息的上报、备案、汇总工作。

  然而,时至今日,国有金融机构的高管们到底拿了多高的薪酬已经不需要再“公布”了,因为早在一个月前,上市银行的年报就披露完毕了,媒体们早就拉出清单告诉我们:“在14家上市银行中,至少有34位银行高管薪酬超过280万的‘红线’,此外大量高管降薪幅度没有达到财政部要求的10%,更有多家银行高管的薪酬不降反增,最高涨幅达118.47%。

  现在,大家真正关心的,不是拿了多少,而是多拿了会怎么样呢?不执行“限薪令”的金融机构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高管多拿的薪酬真能从2009年度的薪酬里抵扣,甚至是现在就退回去吗?可惜,财政部相关工作人员的回应依旧是轻飘飘的:“统计结果汇总完了会公布的”、“如果不执行财政部限薪令,应该会受到处罚的”、“至于怎么处罚以后会公布的”。

  等这个处罚,这个可能的处罚,哪怕只处罚一个,比如媒体频频提到的,“薪酬由193万涨至383.6万,涨幅98.7%”的浦发银行董秘,大家等得花都谢了。

  这就能够解释,为什么2月初,财政部发出通知,明确要求“国有金融企业高管2008年度最高薪酬为280万元人民币(税前收入)”,4月初财政部又发出通知,明确要求“国有金融机构高管2008年度薪酬按不高于2007年度薪酬的90%确定”。两版“限薪令”竟有如此众多的金融机构敢于顶风抗令——因为命令是明确的,结果也是显而易见的,比如浦发银行董秘,大家都知道,要是“严格执行”“限薪令”,那383.6万肯定是要被抵扣或退回一半以上的,但在眼下处罚还是“应该”但不知道“应该什么”的情况下,退回一半的可能性有多大?金融机构钻空子,只能说明管理者留的空子本身就太大了。

  最近有个词用得很多,叫“理解有误”,比如发改委前天就声明说,上个月27日出来的“端午节期间成品油价不上调的消息”是记者个人理解有误编撰的;当然,咱们不知道27日之前中石化等一次次发出消息说发改委要上调油价是否也是记者个人理解有误编撰的了。不过,在“高管限薪令”这件事儿上,公众和媒体一次次热情洋溢、无比认真地领先于管理部门,统计哪些哪些高管超标了,判断哪些哪些高管的薪酬应该退回多少多少了,这份对“严格执行”的理解,是不是也是“有误”呢?

  

(责任编辑:佟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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