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时两个月的依法调查并审理完毕的基础上,中国证监会19日正式公布了对融通基金公司原基金经理张野涉嫌“老鼠仓”案件的处罚决定:对张野处以行政处罚并实施永久市场禁入。目前,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已作出,正在按程序办理送达手续。
张野:被处永久市场禁入
中国证监会于2009年4月对张野立案调查,发现2007年起至2009年2月,张野在担任融通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获取融通基金的基金投资与研究信息,并操作他人控制的“周蔷”账户,采取先于融通基金旗下的有关基金买入或卖出同一股票的交易方式为他人牟取利益,其个人从中获取好处。
此外,2006年12月至2007年7月期间,张野还通过网络下单方式,操作其配偶的同名账户交易了广宇发展等多只股票,获取不当利益。
调查认定,张野利用其基金经理身份,操作“周蔷”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法》,证监会决定取消张野的基金从业资格,没收其违法所得2294791.90元,并处400万元罚款,同时对其实施终身市场禁入。
值得注意的是,张野侥幸地逃脱了刑事处罚的命运。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解释说:“由于张野操作‘周蔷’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发生在《刑法修正案(七)》实施之前,因此该行为不适用《刑法修正案(七)》的相关规定。”而根据《刑法修正案(七)》,从事“老鼠仓”行为情节严重的,应追究刑事责任,可被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融通公司:被责令整改半年
此案虽被证监会认定为“个人问题”,但融通基金公司也未脱得干系。张野作为一名基金经理,在长达2年多时间里频繁地进行“老鼠仓”交易,而且其网上交易的下单行为主要是在工作时间内完成的。足以看出,基金公司对从业人员的管理上存在疏漏。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张野涉嫌“老鼠仓”案发生后,在稽查部门对其查处的同时,基金部也对融通基金公司组织了现场检查。“从检查结果来看,融通公司在制度建设和执行方面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不符合《基金公司内部管理指导意见》、《基金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这位负责人表示。
根据相关规定,证监会已经对融通基金责令整改,限期6个月,由深圳证监局负责监督其整改措施的落实和验收。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在整改期间,证监会对融通公司相关新业务将进行限制。”(据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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