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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阳光照耀在“出国考察门”之上

2009年06月22日11:38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赵民望

  让阳光照耀在“出国考察门”之上

   广州海事法院被曝编理由出国考察并人均花8万多元的新闻实在不新了,因为“公务出国考察门”已是条条大路通罗马;尽管有关方面无数次重申了旧有规定的有效性和新规定的及时性,公务出国考察的门槛的高度还是一再被逾越。

   广州海事法院部分领导赴南非、埃及、土耳其等国“考察”,11天人均花费8.2万元。该事件网上曝光后,涉事的广州海事法院没有完全躲避,并公开回应称:“此次出国考察经过严格审批程序,按照上级批准时间、行程和考察主题进行”。

   广州海事法院承认他们“公务出国考察”了,这起码也是尊重公众的监督。与之前曝光的“公务出国考察门”事件相比,公众心理或许能够平静一些。问题是,即便到了这一步,广州海事法院依然没有尽责地说出全部,却没有拿出足以使公众释然的“证据”,消除疑惑的解答引来了更多的不解与怀疑。

   首先,广州海事法院的考察主题以及实施过程经历了哪些具体程序,如果真如他们所说,是“按报批计划完成了公务考察“,那么,这样的”报批计划“是不是太容易了?推而广之,当众多公务出国考察项目都是遵循如此路径实施出国考察计划的时候,广州海事法院的轻描淡写或许不难理解。由此看,广州海事法院再次验证了“出国考察和境外招商引资”高热难退的关键漏洞:没有立项没有预审更没有监督,一切都很简单。

   第二,“考察”11天人均花费8.2万元,可不仅仅是一个数字大小的问题,这里的关键也在于程序与监督的过程,只是一切只在广州海事法院的掌控中,外人根本无从查证。那么,其费用来源、支出依据到底怎样确定,如此高额的考察费用经过了哪些审批程序?至今仍是未解之谜。

   第三,该院所谓的“年度出访专项经费预算”爆出的不只是该院此次的出国考察活动。在广州海事法院,领导如此频繁的出国考察,已经成为一种必须承担的“出访任务”。耐人寻味的是,每一次的考察总是领导带队,收获的考察报告几乎雷同,偏离考察主题的考察,就这样一次又一次地继续。

   值得指出的是,广州海事法院一方面表示:“目前正在进行自查,会主动接受上级和相关部门的核查”;另一方面,因为“怀疑是有人在该院的系统窃取内部文件,然后发布到互联网上”,该院正在对这些文件如何被外传展开调查。

   该院曾宣称“再有力的内部监管都有其局限性“,更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承诺。相去甚远的是追查文件泄漏表态的后面——监督只是应景的口号,对于想要轮流出国考察的官员以及权力机构来说,他们习惯于阳光普照的日子吗?同样,对于“公务出国考察”监管的重点并不在于门槛的高度,而是让阳光照耀在“出国考察门”之上。

  

(责任编辑:丁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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