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原基金经理张野受罚
本报北京讯(记者王栗涛)前段时间本报曾报道的融通基金“老鼠仓”事件,如今有了下文。6月19日,中国证监会已依法调查、审理完毕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基金经理张野违法违规一案,对张野进行行政处罚并实施市场禁入。
中国证监会于2009年4月对张野立案调查。调查发现,2007年起至2009年2月,张野在担任融通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获取融通基金的基金投资与研究信息,并操作他人控制的“周蔷”账户,采取先于融通基金旗下的有关基金买入或卖出同一股票的交易方式为他人牟取利益,其个人从中获取好处。此外,2006年12月至2007年7月期间,张野还通过网络下单方式,操作其配偶的同名账户交易了广宇发展等多只股票,获取不当利益。
张野利用其基金经理身份,操作“周蔷”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八条关于禁止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的规定,构成了该法第九十七条所述行为。张野操作其配偶的同名账户违规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三条关于禁止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规定,构成了该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所述行为。证监会决定,取消张野的基金从业资格,没收其违法所得2294791.90元,并处4000000元罚款,同时对其实施终身市场禁入。
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作为一名基金经理,张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违背了从业人员的诚信义务,破坏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侵害了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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