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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福田首批400套人才住房出售给企业

2009年06月25日11:36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作者:刘伟

  福田区委区政府创新服务保增长。昨日,区建设局与深圳电信研究院、嘉达新材等辖区企业代表签约,该区将拿出首批位于福田保税区桂花苑的400套人才住房出售给174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再由企业交由符合条件的人才租住。

其中,科技创新类企业99家,文化产业类企业25家,总部型和民营骨干型企业50家。

  据悉,福田区计划在3年内提供1300套人才住房出售给企业,以进一步优化软环境,吸引和留住人才,促进产业转型和高端发展。市国土房产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福田区在全市各区中率先拿出首批400套人才住房出售给企业是开展保障性住房工作的新尝试体现了福田区委区政府对人才的重视,是扶持优势产业、支持高端企业扎根发展的长效机制。

  创新服务解决企业后顾之忧

  近年来,围绕“建设产业高端先锋城区”这一定位,福田区委区政府积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大力发展以总部经济为龙头的“1+3”高端经济架构,福田经济发展也初步走上高端轨道,经济发展的驱动力已由低端加工制造业转向高端生产性服务业。

  “产业转型、高端发展,需要高端环境,其中就包括人才环境,营造良好的人才港湾。按照《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深圳综合配套改革方案》,福田要更好地发挥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功能,建设创新型城区,就需要创新政府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帮助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以聚集创新资源要素,保持高端发展优势。”

  福田区委书记李平、区长张青山表示,人才是区域竞争的第一资源,也是企业发展壮大的核心因素。特别是在应对金融危机中,政府做好服务企业的工作,解决其“后顾之忧”,就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之举,就是促创新优结构谋高端之为,更是在为“后金融危机时代”提升深圳中心城区核心竞争力打基础、做准备。

  诚如其言。有调查显示,当前深圳企业最关心的“后顾之忧”是什么?住房难,其对创新、创业所带来的负面连锁反应,已影响到特区未来之“特”。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全国各地对人才的竞争已近白热化,深圳必须创新政府服务,在吸引和留住人才上拿出特别之为,才能谋得创新发展的特别之位。

  事实上,早在2007年福田区召开的CBD暨环CBD高端产业带国际论坛上,就有企业提出希望政府对企业人才住房难问题高度重视。“我们去年到北京高校招人,看好两名博士,但他们一听公司不解决住房,而且深圳房价又那么高,当场就打了退堂鼓。”位于天安数码城的一家民营科技企业老板的话反映了企业的普遍诉求。不仅如此,福田区前两年去江西、湖南招医生招不到,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高房价成为人才南飞的“拦路虎”。

  看来,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缓解企业人才“住房难”问题,并非政府的一厢情愿、好大喜功的“面子工程”,而是应时、应需、应急的“民心工程”,也是“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责任使然,有利于从点到面形成尊重人才,鼓励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这对深圳中心城区的科学发展可谓至关重要。

  租售两种模式惠泽企业人才

  急企业之所急,想人才之所想。福田区站高望远,将建设人才公寓,缓解企业人才住房难,从2007年起就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并得到了市领导和市国土房产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今年又将其列为抓服务保增长促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之一。

  制度先行,创新服务。企业人才住房是一项新工程,没有多少现成的路径可循。为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福田区成立了企业人才住房联席会议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内,办公室主任由区建设局局长担任,区人事局、监察局、贸工局、科技局、辖区企业服务中心及文产办为成员单位。随后,福田区又在全市率先制定了《2008年度福田区企业人才住房管理办法》(暂行)。

  在解决人才住房问题上,福田区的做法体现了“两个兼”:一是兼有,即采用租和售两种模式解决企业人才住房难问题。一方面,政府计划3年内提供500套公共租赁住房给企业人才,首批房源在渔农村改造后的金地名津,已解决了200套住房,政府通过价格补贴帮助企业减负。另一方面,政府计划3年内提供1300套住房,将产权出售给辖区“1+3”经济发展架构下的企业等,再由符合条件的企业人才租住;二是兼顾,即政府在保障低收入家庭经济适用房需求的基础上,在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下,通过各种渠道多方筹措建设房源,解决好企业人才住房问题。

  “首批400套房源,就是我们政府牵头,市场配置,通过政策杠杆,整合社会资源,多方筹措而来,探索破解了人才住房建设难的问题。而且这批房子通过公开招投标建设,户型、配套、交通等都很好,方便企业选择。”

  福田区企业人才住房办公室负责人说,这批住房全部按市政府规定的经济适用房价格出售给企业,再由企业人才租住,等于是惠泽企业、让利人才,目的就是吸引和留住企业创新发展所需的人才,也使福田成为人才聚集高地和创新源泉。

  四类人才可申请实行统一联审

  根据福田区的规定,申请住房的企业人才标准是: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二、从事管理工作的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三、从事研发、设计工作的技术骨干;四、经市、区人事部门认定的各类专家及高层次人才。

  “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申请租住人才住房的企业人才应未享受过深圳市其他住房优惠政策,尚未购买商品房,符合区里制定的企业人才标准。”福田区企业人才住房办公室负责人解释说。

  据了解,福田区本次人才住房分配采取分类通知、统一受理、统一联审、统一办理。先由区建设局统一拟定通知,由区贸工局、科技局、辖区企业服务中心、文产办分别下发。区行政服务大厅设置了专门的“保增长、保民生企业人才住房窗口”,符合条件的企业人才,由所在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先由区人事局、监察局、贸工局、科技局、辖区企业服务中心和文产办共同审核,由区建设局编制《企业人才住房申请汇总表》上报。企业人才住房工作小组确定购房企业名单后,在“福田政府在线”公示7天,区监察局“阳光办”和企业人才住房办公室共同接受投诉,若情况属实将取消其购房资格。最后,企业人才住房办公室公布审定结果,并通知企业到行政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办理购房手续。

  联合打分公开排序阳光操作

  政府提供1300套住房解决企业人才住房难问题,是一件服务企业的好事、实事,但如何做到公开透明,保证“人才住房人才住”呢?

  福田区企业人才住房联席会议工作小组提出,所有工作、程序必须按照“阳光理政、制度唯上”的理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企业和人才的知情权,经得起群众评说,经得起历史检验。

  为此,福田区制定了《企业人才住房分配实施细则》(暂行)以及《评分标准》。记者注意到,细则一大突出特点就是实行多部门联合打分制,避免某一部门暗箱操作、一手遮天,从而贯彻落实了区委区政府“让阳光成为防腐剂、杀毒剂”的理念。

  据介绍,人才住房申请企业评分由专家组评分和企业归口管理政府部门评分构成,前者占80%,后者占20%。评分结果作为企业购房排序的依据。在此评分的基础上,再提请区企业人才住房联席会议工作小组办公室审议确定。

  记者注意到,福田区在企业人才住房分配上坚持阳光透明,依法依规程序。以《评分标准》为例,主营业务收入方面,要求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须经审计;纳税总额方面,数据要来源于区国税局(含海洋石油税收管理分局)和地税局提供的申请企业的纳税总额证明;员工总数方面,数据要来源于社保局提供的企业社保缴费人员总数;知识产权、品牌商标状况方面,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需通过区科技局的协助审核。

  同时,企业办理购房手续应书面承诺:所购住房租给符合条件的本企业人才居住,不得转让、抵押或出租给本企业以外的人员居住。若企业外迁,或者因债务纠纷,房产被法院拍卖以及企业需要转让住房产权的,由区建设局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此外,福田区规定,对申请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纳缴总额、员工总数、人才总数四类数据,由区监察局组织力量事后抽查,以防弄虚作假。

  “面对金融危机、物价上涨、人力成本升高等严峻形势,区委区政府适时推出了企业人才住房政策,此举大大帮助企业稳定了高级人才,给我们送来关怀和温暖,注入了一针战胜危机的‘强心剂”,是政府与企业共克时艰的最好范本。我们将扎根福田,加大自主创新力度,为建设产业高端先锋城区贡献力量。”签约企业代表,嘉达新材科技实业发展公司董事长熊永强的话道出了企业心声。

  ■相关链接

  ●申请人才住房企业类型:“1+3”经济发展架构下的总部企业、高端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文化企业、2007年度“百强”“百佳”企业、民营领军骨干企业。

  ●企业人才标准: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二、从事管理工作的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三、从事研发、设计工作的技术骨干;四、经市、区人事部门认定的各类专家及高层次人才。(注:符合上述标准之一的人员,可申请企业人才住房。)

  ●人才住房申请评分:由专家组评分(80%)和企业归口管理政府部门评分(20%)构成,在此评分的基础上提请区企业人才住房联席会议工作小组办公室审议确定。

  

(责任编辑:丁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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