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到底该不该开征?作为一项财产税,物业税在中国是否已经具备了开征的条件?物业税的开征将会对楼市带来怎样的影响?在2009年6月25日召开的“搜狐新视角经济学人月度论坛”上,与会专家学者对上述问题做了坦诚而充分的探讨,从不同角度表达了对于物业税开征的设想、疑虑以及建议,以下是搜狐财经从现场发回的报道:
对于第二套房应该开征物业税的建议,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孙钢认为,“如果第二套房、第三套房要出租出去,就有租金收入,有租金收入,就有可能把你列为物业税的征收对象。
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孙钢 |
孙钢表示,在目前情况下,要开征一个新税,中央是非常慎重的。现在经济刚有一些好转,要增税的话,很可能把一些东西压下去了。但是现在面临一个情况,财政的状况不理想。各种税收很多都是负增长,如果继续维持下去,政府拿不出足够的资金,应对这些金融危机也好、经济波动也好,力度可能就慢慢下来了。这是一个两难的抉择。所以在目前,如果我们关注一些提法,好象除了最近结构性减税的呼声以外,又开始出现了一些结构性增税的呼声。我们必须在大量减税的同时,对有一些能够征税的渠道或者是对象,恐怕还是要提高税赋,比如说烟草、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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