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油(即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重整东星航空犹如一场与时间的赛跑,28日湖北省高院组织的听证会只是比赛中盘的一个节点。
虽然谁将成为最终的胜利者还未可知,但中国航油对东星航空的重整意向已经获得了三大股东的齐齐支持。
7月29日,记者从中国航油获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和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三家央企集团,已经联名致函武汉方面,一致认为重整是解决东星航空破产问题的最佳方案,并恳请武汉方面能够给予支持。
有了中石油和中石化在身后力撑,中国航油能否笑到最后?
重整价值之争
2009年7月28日上午9时,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了包括中国航油、郑州新郑机场、东星国旅在内的各家重整申请人,以及由武汉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官员为主体组建的破产管理人,一同举行了听证会。
东星航空是否具有重整价值和重整希望成为整个论证会的主题之一。
时至今日,东星航空破产清算组依然坚持认为,东星航空已经严重资不抵债,是一个大窟窿,因而认定东星航空已经没有重整价值。
虽然东星航空破产清算组依然坚持破产,但以中国航油为首的数家重整申请人显然另有不同算法。
这些重整申请人一致认为,破产管理人的理解出现错误。
他们的观点是,由于东星航空的航空运输经营权、航线、时刻、飞行员以及长期形成的客户市场资源,只有通过重整在持续经营的条件下才能发挥作用,在破产清算程序中,该部分核心资产因其不能转让而无法体现任何价值和作用。
同时,他们还认为,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不仅符合国家的现行产业政策,而且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
因此,虽然东星航空已负债累累,但在这些公司眼中仍具有巨大的重整价值。
中国航油代表表示,东星航空现在所欠的债务在进入重整程序后,可以通过协商谈判让步以及债转股等方式,大大降低重整后东星航空的债务负担,使其得以轻装上阵。
但据参与听证的一位女士介绍,对此前管理人和中国航油等申请人之间的关于债权人是否具有重整申请权的问题,并没有被列入重点论证内容。
资金质疑?
在重整价值质疑之外,东星航空破产管理人还对中国航油等重整申请人的注资提出要求。“只要能拿出真金白银,我们支持东星航空进入破产重整。”
但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尹正友表示,“中国航油等重整申请人一致认为,重整东星航空当然需要注入相当的资金,中国航油在决定申请重整的时候即已经作了充分论证,但中国航油等重整申请人不能够在进入重整程序之前即缴纳巨额资金。”
根据炜衡律师事务所的介绍,进入重整程序后最关键的工作就是债权人、债务人、债务人的出资人以及可能有的重整方等进行协商、谈判和让步。如果在申请重整时,作为申请人的中国航油即被责令缴纳巨额现金,那么在进入重整程序之后,显然会加大相关方面的协商谈判的难度,进而会极大地提高重整成本,甚至会导致最终无法实现对东星航空的成功重整。
“如果在重整程序启动前,中国航油就投入了真金白银,很可能其他债权人期望获得的清偿比例会大大增加。”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继明解释说。
在听证会上,中国航油代表郑重表示,“中国航油当然具有实力,此点可以通过提交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予以证明。”同时,“中国航油将会根据经过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并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提供东星航空重新起飞所需的包括资金在内的各项资源。”
赵继明说,“即使中国航油资金实力再怎么雄厚,在重整程序开始前三大股东也是无法表态的。具体与谁合作、投多少钱等问题,要等重整程序正式启动后,由中国航油董事会、股东会开会来决定。”
虽然具体注资还未确定,但中国航油重整东星航空一事毕竟已经得到中石油、中石化和中国航空油料集团的首肯。
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8月5日挂牌。在该公司注册资本结构中,中国航油集团、中石油、中石化持股比例分别为51%、20%和29%。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尹正友认为,中石油、中石化和中国航空油料集团三家央企集团联名致函武汉方面的根本目的在于,希望通过重整东星航空的方式保证国有资产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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