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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广久长子遗产案庭外和解 傻子瓜子归属仍模糊

2009年08月06日02:02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卢曦
  
  著名的“傻子瓜子”创始人年广久,近期理清了一桩家务事。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从相关方证实,经过一审、二审和10余轮调解,3年前意外去世的年广久长子年金宝遗产纠纷一案达成和解协议。年广久、年金宝的母亲耿秀云、年金宝的妻子钱女士和女儿将依法分割遗产。


  然而,在年氏家族恩怨中颇为微妙的“傻子瓜子”商标归属仍不明朗。

  年金宝离世引发遗产纠纷

  显示,2006年11月,“傻子瓜子”创始人年广久的长子年金宝被发现在芜湖的一所出租屋内意外身亡,有调查结果称,年金宝死于煤气中毒。

  年金宝曾被视为年广久最有希望的继承人,去世前系安徽省傻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其遗产据称折算总额可达4000万元。据当地媒体报道,年金宝对公司的投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50%,包括机器、厂房、资金、“傻子瓜子”注册商标等无形资产。同时,其名下的财产还包括12处房产、股票、基金及存款。

  年金宝去世后,年家随即爆发遗产纠纷。2007年1月,年金宝的妻子钱女士及女儿将年广久、年金宝的母亲耿秀云及第三人安徽省傻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年广久曾放弃上诉

  钱女士母女二人要求继承年金宝一半的遗产,包括年金宝在公司的股权和“傻子瓜子”注册商标的共有权,对年金宝的有形财产进行分割。

  耿秀云提出异议称,年金宝名下的房产系年金宝与她共有,这部分财产只有50%属于遗产。年金宝拥有的工业和商业地产都属于安徽省傻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所有,并非遗产。

  同时身为被告的年广久却在遗产问题上略显淡然。他提出,耿秀云要求的那部分家庭财产应属于自己,“傻子瓜子”注册商标他也拥有共有权。一审判决后,年广久没有再上诉,而年金宝的女儿和母亲耿秀云均不服判决,提出了上诉。

  2008年10月30日,安徽省高院二审开庭,法官和律师经过10多轮调解后,终于在近期达成和解协议:钱女士和女儿获得1100万现金及房产,耿秀云获得现金95万元、房产和安徽省傻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37.5%的股权,年广久则接受了一审判决判给他的现金201万元、多处房产,以及公司12.5%的股权。

  遗产纠纷虽已了结,年广久却很伤感,认为家人应该坐下来协商解决问题,而不该有这场“不该打的官司”。他向记者表示:“这个事就不要再提了。”

  商标归属“模糊处理”

  年广久昨日告诉记者,他本人目前在郑州经营自己的公司,没有和次子年强、三子年兵一起做生意。对于“傻子瓜子”这一金字招牌,年广久说:“(各方)都可以用”。

  据悉,年广久耗尽心血培育的“傻子瓜子”商标给他的家庭带来诸多烦恼,围绕“傻子瓜子”商标归属的斗争不断。2000年8月,厌烦了家族斗争的年广久决定,将“傻子瓜子”商标,连同“年广久”名号和注册头像,以及公司、专卖店,全部经过公证卖给了长子年金宝和次子年强。

  与此同时,二子年强和三子年兵选择了抱团作战,联合成立了芜湖傻子瓜子总公司。“傻子”第二代开始以“兄弟”的方式参与市场竞争。公开资料显示,芜湖市傻子瓜子总公司下设芜湖市傻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兄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兄弟担保投资公司等,总公司董事长为年强,总经理为年兵,公司固定资产规模3.3亿元,员工1100余人。据称,“傻子”专卖店目前在全国有3000多家。同时年家兄弟开始潜心拓展事业,推进产品多元化,除了多个品种的瓜子外,还开发了“傻子”牌蜜饯、核桃、开心果等。

  年金宝遗产纠纷尘埃落定后,商标归属仍未明朗,各方也都对这一敏感话题避而不谈。
(责任编辑:董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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