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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车险保费真会上调吗? 保监会鼓励地方试

2009年08月19日10:42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不是说着玩上海都试点好几年了

  成都本地保险业人士认为,保险费率挂钩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如今已不存在技术障碍

  “醉酒驾驶者将被提高车辆保险费率!”上周,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的一番表态,再次给司机们提了个醒。
该负责人称,为遏制酒后驾驶,将增加经济处罚手段,下一步公安部将协调保监会、银监会等部门,与车辆保险费率和银行个人诚信体系挂钩,凡酒后驾驶发生重大事故或醉酒驾驶的,提高车辆保险费率,纳入银行个人不良记录。

  对此,成都本地保险业人士上周告诉记者,将醉酒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保险费率浮动因素,其实保监会两年前就曾动议过,不过当时由于各方面条件不成熟,目前全国仅有上海在试点交强险保费与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双挂钩”。本地保险业人士表示,随着今年四川车险信息平台逐渐实现联网,保险费率“双挂钩”已不存在技术障碍。

  保监会

  鼓励地方率先开展“双挂钩”试点

  “酒后驾车目前还未与保费挂钩。”四川保险业人士告诉记者,现在与车辆保费挂钩的仅是理赔次数,车主上一年度理赔次数越多,第二年保费也越高。不过,提议将酒后驾车纳入保费浮动系数却不是新鲜事,早在2007年,保监会就考虑将交强险费率与醉酒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挂钩”。

  据了解,2007年6月,保监会曾草拟了《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按照这份《暂行办法》,交强险费率考虑实行与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双挂钩”——就是将影响交强险保费的因素分为两类:一类是与交通事故相联系的六种情况,另一类则是八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包括酒后驾车、闯红灯等,情况不同费率浮动标准不同。

  不过,在后来征求意见中,由于反响较大且全国推广的时机不成熟,保监会最终决定费率浮动暂不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挂钩,只保留了六种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因素。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当时表示,这并不是说不应当挂钩,而是要全面推行这项制度还需要有一个过程。

  据悉,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依据的主要信息,来源是保险公司的交强险理赔数据;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挂钩依据的主要信息,则来源是公安交管部门提供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信息。而当时,全国仅有上海、北京、大连等7地建立了车险联合信息平台。袁力表示,鼓励各地根据自身条件率先开展“双挂钩”试点。

  上海经验

  目前惟一试点城市未增加车主负担

  “据我所知,上海是目前全国惟一实行"双挂钩"的试点城市。上海5年来的实践表明,费率浮动制度在城市交通管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从2004年4月1日起,上海即率先探索实行三责险以及后来的交强险费率,与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双挂钩”制度,且试验效果良好。数据显示,“双挂钩”的第二年,即2005年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分别比上年下降了65.96%、9.72%、21.71%和58.43%。

  近年来,上海市还在不断对交通违法行为挂钩的因素和幅度进行修订,以更好地起到奖优罚劣的目的。据记者获得的一份2008年3月公布的《上海市交强险与交通违法相联系的费率浮动标准》显示,目前导致上海交强险保费上浮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12类:酒后驾驶上浮10%/次;逆向行驶上浮20%/次;驾驶时打手机上浮10%/次(见左表)……多次上浮可累加,累加上限为60%。

  在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的同时,上海市对遵章守纪的司机也给予了优惠,而且力度明显高于其他地方。同样以交强险为例,按照成都目前的办法,司机连续3年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续保可下浮30%,即交强险最多可以打7折,即665元;而在上海,车主如果连续3年没有交通违法,最多还可以享受40%的费率下浮。

  这意味着通过费率“双挂钩”制度,上海车主如果连续3年记录良好,最多可以享受70%的交强险费率下浮。“以私家车为例,全国最低保费为665元,而上海市从理论上来说,测算下来最低可至285元。”业内人士表示。

  交强险费率浮动在上海实行的“双挂钩”制度,是否会增加车主的经济负担?究竟有多少人能享受到费率下调的好处呢?对这个问题,上海保监局此前回应媒体时表示,“双挂钩”并不会给广大投保人带来更大负担,因为真正大幅度上浮的是极少数,而下浮数量要远远大于上浮的数量。

  按照上海市保监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04年4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通过上海市机动车辆联合信息平台共出具444.48万份有效保单。其中,因上年交通记录良好且无理赔、保费下浮的保单占51.55%;费率不变的保单占37.47%;因上年出现违法规章和保险理赔、保费上浮保单的占10.98%。上下浮动相抵,上海保险业共计少收保费2.95亿元。上海保监局认为,这实际上等于保险业每年拿出近1亿元,奖励交通记录良好且无理赔记录的投保人。

  成都现状

  理赔信息已实现共享不存在技术障碍

  “"双挂钩"前提是保险部门要和公安部门联网,而在我看来,成都目前并不存在技术方面的障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今年四川保险业已经建立了车险理赔信息平台,在保险公司之间实现了车险理赔信息共享,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商业车险与理赔次数挂钩的费率浮动,“以前保险公司自己都没联网,"双挂钩"当然条件不具备,但现在保险业车险平台建立后,今后要做的不过是和交管部门的网络联起来。只要双方都愿意,这不过是技术问题,而技术问题是最好解决的。”

  此外,记者还从人保、平安、太平洋(601099)等多家保险公司处获悉,酒后驾车均被列为车险除外责任,不在保险范围之内。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此前个别保险公司曾在成都推出“非常事故损失特约险”,如驾驶人酒后驾车肇事,致使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以及本车乘客遭受伤亡,保险公司将负责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25万元,但目前该险种已停办。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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