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国新办就60年来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情况举行发布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新中国成立60年以来,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初步建立。
一是基本确立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不同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二是职工工资水平不断提高。国家推动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晋升机制和企业工资形成机制,职工工资水平稳步提高。2008年,我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9229元,是1978年的46.5倍,年均增长13.7%。
三是初步形成工资分级分类管理体制和宏观调控体系。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收入分配由国家集中统一管理逐步向分级分类管理转变,国家通过建立地区津贴制度对地区工资收入差距进行调控。对企业的工资管理实现了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通过实施最低工资制度和建立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人工成本信息等宏观调控制度,为企业确定工资水平、调节工资收入差距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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