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享健将美的电器董事局主席及董事职务“禅让”方洪波的消息让人多少有些意外。要知道再大的企业的总裁,还是一个职业经理人;而再小的企业的董事,也是一个企业所有者:总裁和董事局主席,一个是“劳方”,一个是“资方”。
20世纪30年代,伯勒和米斯观测到在200家美国最大的非金融公司里,经理已经在公司股权极其分散的条件下控制了这些企业资产的大部分。他们称此为美国企业制度史上的一场“经理革命”,这场革命造就了“与所有权相分离的经济权势”。伯勒和米斯的观察堪称一流,但他们的理解却是错的,他们触摸到企业家(管理)人力资本及其所有权,却错误地把走到大企业舞台中心的经理们,看成是其老板(即“提供资财的人”)权力的僭越者,把企业家人力资本的产权与企业资财资本所有权的分离,理解成“控制权(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20世纪60年代以后,“伯勒-米斯假设”大行其道,许多人甚至把股权分散的大公司看成“所有权已经淡化”的经济组织。
“伯勒-米斯假设”在理论上的错误直到1983年才被斯蒂格勒和弗里德曼纠正:大企业的股东拥有对自己财务资本的完全产权和控制权,他们通过股票的买卖行使其产权;经理拥有对自己管理知识的完全产权和支配权,他们在高级劳务市场上买卖自己的知识和能力。股份公司并不是什么“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而是财务资本和经理知识能力资本这两种资本及其所有权之间的复杂合约。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在理论上把人力资本及其产权引进了对现代企业制度的理解。
推广运用这个理论,我们可以看到现代股份公司引起企业产权结构的真正重大的变化,是人力资本在现代企业里的相对地位急剧上升,以及纯粹的财务资本的相对重要性下降,人力资本的各种发挥和利用—一般劳务、专业技能、管理(计量和监督)、各种企业家才能—都变成独立可交易的要素进入企业合约。如何充分动员企业里各种人力资本,即发展“激励性契约”,成为有效利用企业财务资本的前提,也因此日益成为当代保持企业竞争力和生产力的中心问题。
如果问“企业的所有权属于谁”的问题,常识性回答是企业由其资本所有者拥有,因为在古典企业里,企业的物质资本所有者同时又兼任企业的管理者和企业家,他并不需要作为财务资本家的自己与作为经理和企业家的自己签订契约。
不过,就现在的情况来看,并不是“消极货币”即纯粹的企业财务资本的存在,才使个人、经理和企业家人力资本的所有者“有碗饭吃”,而是“积极货币”的握有者—企业的人力资本—保证了企业的非人力资本的保值、增值和扩张。
因此,美的电器换帅,并不是一场“经理革命”,只不过是顺应了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潮流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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