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土地出让收益 可用于四万亿项目配套资金
10月15日左右,由中纪委牵头,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组成的中央检查组,将陆续奔赴各省,重点检查4万亿投资中,中央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出发前,财政部再次下发《关于加快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地方各级政府土地出让收益等各类政府性基金等收入,可以用于地方政府筹集配套资金的渠道,以解决中央投资项目中地方配套资金缺乏的问题。
这是中央政府一个多月以来,第三次下发督促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到位的通知,也是中央政府首次在文件中指出,地方土地出让收益,可被用于中央投资项目配套资金。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告诉记者,实际上地方能掌控的土地净收益并不多,2007年只有4000多亿元,“这些资金很多要进行城市建设,也要弥补别的资金缺口,有的甚至用于还贷款。能多大程度上用于中央投资配套,是一个大的未知数。”他说。地方政府无多余财力为项目提供配套资金支持,已经成为4万亿投资中,最严峻的问题。
三个“百分之百”成检查重点
中央检查组出发前,10月13日,在北京召开了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组第三轮检查动员培训会。会议称,要加强对投资额大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项目投资安排、项目管理、实施效果的检查,尤其要加强对招标投标、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
而地方政府得到的信息是,“三个百分之百”(中央投资项目100%开工,100%地方配套资金到位,100%有问题整改)将成为第三轮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
去年11月份国家提出4万亿投资计划刺激经济增长以来,迄今中央投资已下发了4次中央资金,分别为1000亿、1300亿、700亿和800亿左右。国家发改委将于本月下发第五批中央投资。为此今年整个中央投资整体将下发5500亿左右资金,相应,地方和银行资金需要配套1.18万亿左右。
但实际的情况与要求仍存在距离。以中部某省为例,了解内情的人士告诉记者,目前该省省级的中央投资配套资金配备完好,但是到了县市的话,配备情况就存在问题。主要原因是县市的财力不够。“资金缺乏在地方仍是普遍的问题。”当地发改委一位人士说。
这个情况在一些发达地区也存在。该省水利部门10月13日发布9月底投资旬报显示,截至9月10日,该省
第二、三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地方配套投资已全部落实。但第四批扩大内需项目由于舟山大陆引水二期、洞头陆域引水一期等地方配套投资超配较多,实际仍存在地方配套资金缺口6859万元。
土地出让收益“开口子”
尽管中央政府为了让地方配套资金到位,首次提出了土地出让收益用于投资配套的问题,但多位地方官员表示,此前地方或已预支了卖地收入用于项目配套,或认为卖地收入也无补于事。
中部某省财政厅建设处的人士告诉记者,让土地出让收入纳入中央投资配套资金,只能解决资金暂时短缺,以及土地收益运用不规范的问题,这对审计署有好的交代。但资金缺乏的问题并未解决。
一位云南财政厅官员向记者表示,云南2008年全省的土地出让收益为160亿元。土地出让净收益(只去掉对拆迁等补偿后)只有16亿元。而这16亿元的土地出让净收益,30%要用于国土整治。10%要用于廉租房建设,5%要用于农民养老金资金筹备等。这样一来,实际能最终用于城市建设等方面的只有40%。
“现在土地出让净收益本来盘子就不大,但无论是哪个地方都盯着这笔钱,省级对这笔资金控制能力有限,至于用于中央投资项目配套,更谈不上。”云南财政厅的一位人士说。根据了解,云南省为了解决配套资金的问题,曾经想将土地出让金的10%用于铁路建设。但因为地县市反对作罢。
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则告诉记者,目前各地的土地出让净收益有的纳入地方财政收入统计,有的则算作基金收入,其使用情况也比较混乱,这方面需要尽快规范。但如何解决地方配套资金的问题,仍需要找新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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