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投资资金配套 地方“难”声一片
截至8月底,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率仅为23.6%
“4万亿”投资计划正面临一个普遍性困难,就是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困难。
昨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石秀诗在会上作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部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在谈到公共投资建设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时,石秀诗指出,由于今年地方财政收入增幅下滑较多,各地普遍反映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落实配套资金困难。
资金配套难落实
在去年第四季度中央新增公共投资1040亿元的基础上,今年中央预算又安排重大公共投资9080亿元。为了掌握政府投资计划的落实情况和效果,今年5月到8月,全国人大专题调研组赶赴陕西、内蒙古、湖北等18个省区进行了调研,涉及保障性住房建设,教育、卫生等民生工程,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农田水利建设等四个项目。
在昨日关于四个项目的调研报告中,几乎所有项目都涉及地方配套资金难以落实的问题。石秀诗在发言时指出,有些公共投资项目安排,地方配套资金比例过大,超出了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
据了解,截至今年8月底,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投资394.9亿元,完成率仅为23.6%;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和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1.2%、42.3%和46.4%。
石秀诗特别指出,不少市县政府因难以落实配套资金,大量利用银行贷款,或拖欠工程款,将会增加政府的信用风险。
完善公共投资规划
在大规模的投资中,如何做到投资有序、保障投资效率,好的投资规划成为重要前提。
像保障性住房建设,石秀诗在报告中提出,有些地方没有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改善最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条件上,而是全面推进城市旧城区改造和农村房屋建设,编制的规划过大,增加了落实的难度。
比如,有的城市提出2008~2010年新建廉租住房16万套,占全市居民总户数的三分之一,今年新建廉租房规划就占全省规划的72%;有的林区城市提出改造棚户区住房约占该市城市居民户数的55%;有的农业垦区提出改造棚户区户数约占居民户数的60%。地方缺乏统一规划的现象严重。
同样的问题也存在于教育、卫生领域。比如在河南省,27个人口超过百万的县和人口只有几十万的县一样,都只安排一个县级医院建设项目,且补助资金额度差别不大。重庆市所辖13个远郊区(辖区农业人口都超过了50%)的区级医院,主要是为当地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只因其所在区的行政级别属于地级而不能纳入县级医院项目支持范围。
调研认为,应该完善公共投资规划并适时调整公共投资方向。在制定建设规划的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兼顾需要与可能,既要尽力而为,也要量力而行;一些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应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在今后的预算中适当作出安排。
加快立法步伐
对于上述问题,在报告中石秀诗建议,应加快立法步伐,健全法制体系。他建议国务院加快住房保障立法工作步伐,尽快制定住房保障的行政法规,使这项工作有法可依。同时加强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立法工作,及时总结各地的好经验,适时制定法律法规,为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提供法律保障。
他还透露,住房保障法已经纳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建议相关方面抓紧研究,尽快制定颁布施行。
此外,他还建议,完善农田水利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划分,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理顺农田水利管理和维护机制,落实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群众在农田水利建设管理中的责任,使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纳入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同时,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也要根据各地实际,加强相关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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