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1月10日电 题:油价上涨燃油附加费复征 机票价格或将继续浮动
新华社记者王鹤、贾远琨
国家发展改革委9日晚宣布,从10日起,上调国内航油出厂价。这是今年我国第六次调整航油价格,随之而来的是燃油附加费复征的消息。尽管目前燃油附加费的征收标准仍未公布,但航空业内人士表示,燃油附加费征收可以缓解航油成本压力,机票价格将根据市场供需情况进行调整。
燃油附加费将复征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通知,从11月10日零时起,航油价格上涨涨幅为每吨300元至350元不等。其中3号喷气燃料航油出厂价每吨由4870元上调至5190元,每吨上调320元;大比重燃气喷料航油涨幅最大为每吨350元。
航油是航空公司最大的成本支出,国航、
东航、
南航这三大国有航空公司的航油成本均占总成本的40%左右。以每吨上调320元为准,南航、国航、东航、
海航2009年燃油成本将分别增加1.25亿元、0.83亿元、0.65亿元和0.38亿元。南航由于80%为国内航线,受影响最大。
同时,此次提价后,暂停10个月的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将恢复征收。目前,征收时间和标准仍未公布,南航、东航、春秋航空等航空公司均表示未收到燃油附加费的征收通知。
参考当前的市场需求和油价上调情况,分析人士指出,国内燃油附加费的征收方案很可能采取20元/40元(800公里以下20元,800公里以上40元)的较低标准。
国泰君安研究报告显示,若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为20元/40元,将完全转嫁此次航油价格上调的成本压力。若燃油附加费恢复征收标准为20元/40元,则将分别增加南航、国航、东航、海航2009年收入3.19亿元、1.82亿元、1.92亿元和0.96亿元,将分别覆盖此次航油价格上调的256%、218%、295%和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