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砒霜门”让公众雾里看花
来源:
东方网-文汇报
2009年12月01日08:04
11月24日,海口市工商局发布消费警示称:近日对海口部分批发市场、商场、农贸市场、超市等销售的部分食品进行抽样初检,经海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和海口市卫生防疫站复检证实,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有限公司生产的农夫果园30%混合果蔬(生产日期:2009年6月27日,规格:500毫升/瓶)、水溶C100西柚汁饮料(生产日期:2009年8月16日,规格:445毫升/瓶)和统一企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生产的蜜桃多汁(生产日期:2009年8月22日,规格:250毫升/瓶)这3种饮料总砷超标。
相关媒体在事后的报道中称:农夫山泉部分果汁产品在海口被检出的有毒元素砷,就是俗话说的“砒霜”。
农夫山泉回应:
今天下午,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在杭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农夫山泉董事长钟睒睒表示,农夫山泉“砒霜门”事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达10亿人民币。
钟睒睒认为,海口市工商局的执法涉嫌违规,该部门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曾向该公司经销商表示:该事件很严重,与三鹿毒奶粉事件相似。媒体一旦披露农夫山泉就将破产。若不与工商搞好关系,产品在海南就卖不了了,等等。
农夫山泉怀疑这一事件背后存在幕后交易。钟睒睒表示,“砒霜门”背后有人在推动。他说,至今未从海口市工商局获得任何有关本次抽样检测的书面资料、处罚决定或通知,“这极不正常”。
钟睒睒称,一周来,农夫山泉已两次派人赴海口交涉。海口工商相关接待人员表示,重新抽样、复检本批次产品是不可以的,只能复检,作为改正后的产品上架。
钟睒睒认为,砷是大自然普遍存在的物质,几乎所有食品里都有不同程度的含量,国家有关要求,“总砷含量应小于0.2毫克,我们质检的结果是0.05毫克。”“通常说的砒霜,则是指三氧化二砷。砷与砒霜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物质。”
钟睒睒还表示,已将同款、同批次的留存产品向位于广州的国家级检测中心——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河源市质量计量检测所同时送检。农夫山泉还出示了11月26日河源市质量计量检测所出具的检验报告及28日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两报告均显示:总砷含量合格。农夫山泉还出示了近三年来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关农夫果园和水溶C100总计142份检测报告。所有检测报告均显示总砷含量合格。杭州新闻发布会当天,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也向农夫山泉公司发来检测报告:农夫山泉两款产品总砷含量合格。
农夫山泉认为,海口工商明知后果仍执意发布“砒霜门”信息,对农夫山泉造成巨大伤害。海口市工商局的行为在抽检、告知、发布、复检等多个环节均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农夫山泉表示,这次事件给农夫山泉带来巨大损失,农夫山泉将追究海口工商部门的责任。
海口工商回应:
据新华社消息,海口市工商局副局长王建禄今天对记者表示,海口市工商局已将总砷含量超标的农夫山泉抽检产品备份送往北京权威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有望很快出来。
据王建禄介绍,10月中旬,海口市工商局开始对海口市内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流通领域的饮料进行专项抽查,随后委托海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测技术中心对抽检产品进行检测。11月23日的检验报告结果显示上述结果。
王建禄说,11月24日,海口市工商局向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11月28日,农夫山泉对抽检程序和结果提出强烈质疑,并称“该批次产品交由广州市检测中心检验,检验结果显示合格”。但王建禄表示,“我们抽检的农夫饮料是6月27日和8月16日生产的产品批次,而农夫山泉在广州抽检的是6月28日生产的产品批次,这种质疑并不成立。”
王建禄希望厂家能够正确对待,配合工商部门和质检部门进行复检。
记者思考:
本报记者在采写此稿时脑中冒出两个强烈的问号:谁是权威?权威在哪里?
如果海口工商是秉公执法,确实查出了农夫山泉的问题,没有像农夫山泉所说的有那种“幕后交易”,那么,农夫山泉的行为就应该受到重拳打击。
如果果然存在农夫山泉所说的“背后有推手”,那将是令人震惊的丑闻。国家执法部门利用公权力对一个守法经营的企业下如此“毒手”,如果有这样的执法部门,有这样的执法行为,那绝对是知法犯法,必须严加惩处。
问题是,在这样的纷争中,谁说了算?
以往已经有过类似的事件,同一类产品,不同的检测机构,得出的是完全相反的检测结果。弄得老百姓雾里看花,越看越糊涂。
事实究竟如何?公众的知情权在哪里?广大消费者期待国家权威部门出来说话,给出一个真实的答案,因为公众需要对称的信息,将是非黑白辨明。
本报驻浙记者 万润龙 (本报杭州11月30日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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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是哪部分人的CPI,反正和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