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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中心 > 公司报道 > 农夫山泉VS海口工商 谁的砒霜门? > 农夫山泉与统一事件各方评论

“砒霜门”事件需更透明解释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2009年12月03日00:12
  原本关乎民众健康的质检问题,正在演变成了一场赤裸裸的闹剧。海口市工商局和农夫山泉、统一之间的“交手”,其影响和波及面如此广泛,已成一个公共事件。也正因为成了公众事件,复检结果才来得这么快。

  12月1日,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检验结果显示,农夫山泉30%混合果蔬、农夫山泉水溶C100西柚汁饮料合格,海口市工商也认为此乃“最终检验结论”,因而否定了自己在11月24日公布的以上两款饮料总砷超标的检验结论。

  既然海口市工商局也认可复检结果,那么初检失真如何而来?假设海口市工商局初检的结果真的是总砷超标,而在第二次自行将农夫山泉和统一企业的3种抽检产品,提交给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复检(提交的样品为海南省检测认为总砷含量超标的3种产品的备份),结果却显示合格。那么,有可能是海口工商的初检过程中出了差错。

  如此差错,农夫山泉称自己的损失达到10亿元,再严重点,可能导致一家企业的沉没。海口市工商局发布的检测结果是委托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进行的检测,作为相应的技术部门,是“粗心”还是“别有用心”?此一问,结合11月30日农夫山泉在杭州新闻发布会上的态度,得到的是阴谋论。农夫山泉指称,其初检结果“是一个极端错误”,这一事件有人“幕后操纵”。

  假设海口市工商局参与了所谓的“幕后陷害”,甚至不惜越权发布,那就不是“粗心”,而是“没脑”。他们应该想到自己面对的不是一家企业,而是需要面对众多消费者;也应该想到农夫山泉和统一都不是小企业,关乎成千上万的职工就业;更该明白,当质量问题成为一个公众事件,当涉事双方将细节透明于众,整个企业界和更高层的政府监管部门都会涉入。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2009年8月28日颁布的《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要求,工商对流通环节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时,应当要求检验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采样规则进行取样,并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标称的食品生产者。国家工商局要求,工商部门应告知被抽样检验人或标称食品生产者,如对抽样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承担复检工作的食品检验机构申请复检,并说明理由。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

  令人奇怪的是,海口市工商局与企业不对接。海口市工商局当初并不接受农夫山泉要求复检的要求,而是到舆论四起后,双方自行向更高一级检测机构复检。尽管双方都拿到了复检合格的报告,但整个事件更让人困惑,食品饮料的安全信息应该如何公示?应该由什么机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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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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