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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债 “过度包装” 地方债务风险加剧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2009年12月03日00:01
  核心提示:今年前11个月,各地城投债就发行了106只,而全年融资规模将超过2000亿元。迪拜危机殷鉴不远,发改委官员警告,一些城投债“过度包装”,加剧了风险。

  12月2日,来自中央债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债登”)的一份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11月,全国共发行地方企业债券共计1971.33亿元,这其中绝大部分是被称为“准市政债”的城投债。

  如此规模,已和今年国家代发的2000亿元地方公债相当。

  记者同日从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了解到,今年前11个月,各地城投债即发行了106只,而全年融资规模将超过2000亿元——相比之下,去年全国城投债发行数量为24只,融资规模为406亿元。

  迪拜危机殷鉴不远。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司长徐林最近警告,一些城投债“过度包装”,加剧了风险。

  城投债“过度包装”

  12月2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财金司了解到,刚刚过去的11月,全国共发行了17只企业债券,其中13只是城投债,发行规模为185.5亿元。

  这几乎相当于去年城投债发行总量的一半。今年1-11月的发行量,超过了此前四年的发行总额。与此同时,城投债的发行期数占企业债的比例,亦从2008年的26.2%迅速上升至11月的76.5%。

  “城投债发行数量急剧上升,反映了地方巨大的融资压力。”上述中部某省发改委官员告诉记者,国家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要求地方设法配套1.2万亿以上的资金,这令地方政府不得不借助已有的政府性基建融资平台申请发债。

  以湖北为例,前四批中央新增投资中,湖北省累计争取到约150亿元,列全国第4位;9月4日,地方债发行收官,湖北亦获得三期共81亿元的地方公债额度——但这些对于总数达6967个、总额数千亿的省内新增投资项目来说,不过杯水车薪。

  “大部分的资金要靠发行城投债和银政信合作方式来筹措。”一位地方大型金控公司人士对记者表示。

  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司长徐林最近公开强调,要关注城投债规模过大引发的潜在风险。他表示,城投债发行过程中的“过度包装”,让风险更加突出。

  “不少城投公司为了能顺利发债,都会在发行前向城投公司注入各种资产。”某债券承销商告诉记者。

  记者从最近发行的城投债的募集说明书中看到,发现了不少突然变得“光鲜“的报表。

  例如,发行总额10亿元的“2009汾湖债”,其财务数据显示,发行主体苏州汾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末的净资产为292,011.83万元,比2007年末增加183663.98万元。

  但记者随后从募集说明书查证,其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汾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先对公司以货币方式增资50,000万元,随后又以股权10,801.73万元和实物资产145058.23万元作为对公司的投入。几番下来,政府累计增资达205,859.96万元。

  另一方面,尽管其利润总额及净利润均为正值,但其中计入了开发区管委会对公司的财政补贴。公司2007年和2008年从政府获得财政补贴的收入,分别为3500万和11927万元。

 
  此外,作为变相的市政债券,城投债的偿债担保几乎均和地方财政挂钩。

  比如,“2009鹤城投债”即以其发行人与齐齐哈尔市财政局签署的《市城投公司南苑基础设施等城市建设项目、公益性资产及剥离资产政府回购协议》产生的应收账款进行质押担保,并以发行人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担保。

  而一个事关偿债能力的风险则是,目前城投债的发行主体级别正不断下降,由京沪等一线城市,到中西部三线城市,而时至今日,区县级城投公司亦加入发债行列。

  地方债务之忧

  “城投债还未必是地方债务中最具风险的部分。”中国社科院金融所所长刘煜辉对记者表示,城投公司包装发债的项目往往是现金流比较好的部分,真正担忧的是信贷负债。

  央行统计数据显示,全国目前有3800多家地方融资机构,管理总资产达8万亿元,地方政府的负债上半年即达5.26万亿元,负债规模急剧扩大。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金融市场处处长卜永祥表示,目前地方融资平台的项目融资中85%以上靠银行贷款,其他靠企业贷款及发行银信政的理财产品。

  卜永祥说,如以2009年末期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7万亿、并计入同期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从2012年开始地方政府的偿债率将超过15%。这对于地方财力将是不可承受之重。

  如果加上地方公债和城投债,地方政府本身的负债会更加严重。

  “负债压力能否减轻或化解,关键在于项目的未来收益。”刘煜辉认为,政府目前从事的融资项目大多为基建设施,其盈利往往完全取决于未来地价的攀升情况。

  武汉城市圈大型融资平台——“湖北联发投”综合处处长蒋曲告诉记者,公司参与投资的花山新城和大东湖水网构建工程等百亿级项目,正是采取“先修路修桥、后土地置换”的盈利方式。

  不过,这种以未来土地资源收益做溢价的借债融资方式,往往蕴含着巨大风险。一旦地价没有如愿“炒起来”,政府将面对巨额的融资坏账。

  记者从中债登了解到,除了地方公债须在3年内偿还,城投债等其他形式的政府负债大部分期限为5-10年。这早已超出地方政府现届政府的任期。
责任编辑:董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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