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财经中心 > 国内财经 > 宏观经济

国资委将进一步修改完善经济增加值考核方案

来源:全景网-《证券时报》
2009年12月10日11:09

  央企须防范后危机时代法律风险 国资委将进一步修改完善经济增加值考核方案

  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本报讯 国资委日前召开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研讨会。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会上指出,今后一个时期,中央企业经营发展面临着“后危机时代”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企业法制工作任务将更加繁重艰巨,为此,央企要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作为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

  黄淑和指出,随着中央企业优质资产向所控股上市公司的不断集中,上市公司在金融证券市场的各项活动对中央企业的影响更加举足轻重,其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将尤为重要。同时,并购重组活动的大量增加,要求企业一方面要防止一味注重规模扩张或者盲目做大,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投资所在地政策法律的深入了解和所兼并企业的权属、债务、担保等调查,决不能在并购潮过后留下法律隐患。

  据了解,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央企法律纠纷案件明显增多。据对16家中央企业抽样统计,2008年上半年累计发生法律纠纷案件238件,2008年下半年增加到604件,增幅达到154%。

  又讯 自明年开始,国资委将在中央企业范围内全面推行经济增加值考核。就此,国资委日前召开部分央企经济增加值考核工作座谈会,听取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及建议,对实施方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强调,企业在推进经济增加值考核工作时,要重点考虑以下几点。一是抓住工作核心,要搞清经济增加值考核的导向、抓住考核关键指标。二是要抓紧做好准备工作,经济增加值考核要跟企业发展战略、年度预算、全员考核、短板管理、分配任免相结合。三是要加强培训工作。四是要注意随时跟踪,动态调整,建立一套符合中央企业实际的经济增加值考核体系。

  

责任编辑:钟慧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股票行情行情中心|港股实时行情

  • A股
  • B股
  • 基金
  • 港股
  • 美股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财经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