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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法不可忽略生物质能源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程小旭
2009年12月24日14:49

    本报12月23日北京讯(记者程小旭)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今天上午分组审议了《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尹成杰提出,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当前发展可再生能源要注重扶持和发展生物质能源。

  尹成杰说,发展生物质能源是促进节能减排的战略性举措,是促进循环农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方面,同时也是保护生态环境,合理有效地利用农业资源的有效方式。在三种能源当中,生物质能源是最弱小的,但是它的社会效益并不小,越是这样的产业,越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扶持。

  他表示,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包括了生物质能源,如在资金、政策扶持上都有所体现。但是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有的地方和部门对生物质能源的发展从思想认识上重视不够,从资金投入上支持不够,从政策优惠上扶持不够。特别是对发展生物质能源的扶持力度远远小于对风能、太阳能扶持的力度。“然而,恰恰是发展生物质能源对于我国‘三农’工作、促进农民增收、发展循环农业来说非常重要。”

  “我建议在修改的可再生能源法中再强调一下扶持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在资金上、政策上进一步强化扶持的力度。”尹成杰说。

  尹成杰的建议得到了另一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孙文盛的赞成和支持。孙文盛说,应该在可再生能源的定义、可再生能源的原则、可再生能源的规划等重要方面把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这三种能源同等对待,同样重视。可再生能源不要形成只是风能、太阳能的印象,要把生物质能源加进来。

  

责任编辑:刘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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