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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费率浮动方案 赔款金额纳入浮动因素

来源:金融时报
2009年12月24日10:34
  备受关注的车险费率浮动方案终于出台。昨日,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公布了《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此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基础上,新方案将赔款金额作为浮动因素纳入方案,适当调整了上年赔款次数的浮动系数和档次。如果赔付率不超过保费,上年发生1至2次赔款的车主可享受7折优惠。如果五年不出险,保费可以打三折。

  据了解,方案将赔款金额作为浮动因素纳入方案,适当调整了上年赔款次数的浮动系数和档次。将“上年发生1次赔款”和“上年发生2次赔款”两档合并为“上年发生1至2次赔款”,系数值确定为1。将“上年发生6至7次赔款”档次拆分为“上年发生6次赔款”和“上年发生7次赔款”两档,系数值分别确定为2.0和2.5。这也意味着,发生1至2次理赔车主能享受更多优惠;而发生6次赔付以上的车主将多交保费。

  据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介绍,方案还引入了“赔款金额调整系数”,对“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系数进行了调整:对于上年发生商业车险赔款的车辆,如已决赔款总金额低于或等于上年商业车险签单保费,将对应赔款次数档次的系数值的基础上,再优惠10%。如已决赔款总金额高于上年签单保费,“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系数维持不变。换言之,如果一辆机动车一年发生的赔付额比保费低,那么就可以享受1成的优惠。

  此外,方案还针对选用《费率浮动方案》的保险公司车型代码和新车购置价进行规范,解决了个别公司利用压低新车购置价搞恶性低价竞争、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的问题。

  “北京车险信息平台数据显示,在投保商业车险超过一年的车辆中,约74%的车主在下一年续保时将在上年保费基础上享受到不同程度的优惠。”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超过七成的北京车主将从方案中受益。但是,还有约1.62%的车主因车辆发生赔款次数超过6次,在下一年度续保时保费较上年保费上浮超过一倍。

  “新方案将作为北京保险行业指导方案,自2010年1月1日起,由在京经营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选择使用。”北京保监局副局长刘跃林介绍,北京保险行业协会有29家会员公司将全部执行该方案,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理赔记录向上追溯一年。本市各车险公司都要从明年1月1日起按照此标准强制执行。如果有车险公司不按照此标准执行,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将向媒体进行公示,告知广大车主。

  据介绍,从明年元旦起,车主拿到的保险单将有文字注明车险费率浮动方案。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还提示车主,和理赔记录挂钩后,最好登录保险行业协会网站提前查询车险费率详细浮动表以及自己的理赔记录,做到心中有数。
责任编辑:田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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