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财经中心 > 国内财经 > 宏观经济 > 终结强制拆迁之痛-搜狐新视角经济学人月度论坛 > 拆迁条例修废探讨

拆迁概念应废除 立法完善是终结强拆之本

来源:搜狐财经 作者:李武
2009年12月31日07:20

  伴随着征地拆迁矛盾冲突愈演愈烈,拆迁条例的废止已经被提上日程。新的法规制定是否能确保立法公开民主?能否有效地保护公民合法的私人财产权?如何建立产权持有人有效的权利主张机制而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如何通过有效的立法遏制行政权力而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12月30日,新视角搜狐经济学人月度论坛之“终结强拆之痛”齐聚各方嘉宾,进行了深入讨论和剖析。以下是搜狐财经现场报道:

搜狐经济学人月度论坛现场(搜狐-李志岩/摄)
搜狐经济学人月度论坛现场(搜狐-李志岩/摄)

  著名经济学家、天则经济研究所理事长茅于轼先生在论坛上表示,解决强制拆迁问题的根本是让土地回归市场化。茅于轼认为,房地产的问题越来越偏离了市场,市场的问题应该由市场来解决,拆迁的问题相同,也应该回归市场化。

  而在独立财经评论员、九鼎公共事务研究所研究员秋风看来,拆迁的概念就应该被废除,不管是民法法系,还是普通法法系,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会有这么一个概念,因为这个概念根本从法理上来说不知所云。同时专家认为,要解决强拆问题最重要的是要明确基础概念以及完善立法。

  基础概念混淆不清

  在秋风看来,谈论关于拆迁问题的时候,绝大多数人并没有对拆迁有一个客观公正且明确的认识。所以谈强制拆迁的前提应该是明确基础概念。

  “你拆迁我的房屋,难道你是为了拆这个房子吗?他根本没有搞清楚这个事情本身,开发商要去强制房屋的所有人,他究竟要干什么,他要获得什么,其实这个法律我觉得从一开始有搞错了。所以我对于未来制定新的征收条例其实我有一些看法,这个看法我想提出来跟大家讨论。”秋风表示。

  另外我们现在所谓被拆迁人,或者我们现在将要失去产权的人,我想要把他称之为土地产权持有人,就是所谓我们要替代,现在这个概念里面所谓被拆迁人,要用一个土地产权持有人的概念替代他,就是说他拥有主要的产权是针对土地的,而不是针对房屋的。因为在所有过程中,真正值钱的东西不是房屋,而是土地,而不管是开发商也罢、政府也罢,要获得的都是土地,而不是房屋。所以对我来说,我的权利就是对土地的产权。

  接下来要澄清一个问题,这个产权是无限期的。其实所有人对于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都是无限期的,我们去研究一下《物权法》就可以看见这样一个含义,尽管并没有明确的说,他说的比如说住宅,说是70年的使用权,其实还有一条,另一条就是说,在期满之后要自动续期。

  秋风梳理并澄清了许多基础概念,比如被拆迁人应该明确为土地产权持有人,要明确征收与拆迁的区别,另外提出了土地续用人和土地征收机关的概念,只有明确这个概念我们土地征收过程中就不能仅仅说模糊为出于国家利益的需求来征收土地。提出了对于公共利益概念应该进一步的界定为公共用途。

  完善立法

  立法逐步完善是基础概念的法律保障和依据。多位专家均表示,只要不断的完善立法,才能让老百姓有“说不”的权利。目前所存在或出现的强拆问题,是现有的《物权法》或《拆迁条例》所无法解决的。

  著名作家、民间古城保护人士华新民认为,首先应该是制定一个“城市不动产征收法”,以后中国就不能存在“拆迁”两个字,“因为我们这20多年来一直是政府、开发公司在拆别人的房子,如果真正为公共利益征收的时候。如果说真的我们要做一个飞机场、铁路、学校,还得是真正的为公共利益,不是表面上为公共利益,而是真正的,要经过民主的探讨的,要事先征求社会的意见。”

  秋风同样认为,“征收法”还要明确另一个概念,这个概念就是“土地需用人”,无论是政府机关,还是一个商业企业,他们需要的都是土地,所以是作为一个土地需用人的资格进入到征收程序的。接下来还有一个概念就叫“土地征收机关”,之所以特别强调“土地需用人”和“土地征收机关”这两个概念,主要是因为当政府需用土地的时候这两个概念特别容易混淆。

  “最后我想表达一个我长期写文章都在讲的一个想法,我们其实也不应该用公共利益这个概念,我一直推荐大家其实应该使用“公共用途”这个概念。所谓利益是什么?我们其实没有办法弄清楚,所谓利益一般来说是后果,我用这个房子建了一个什么东西,然后它给公众带来一个公共利益的后果,但这个东西其实谁也说不清楚。”秋风进一步表示。

  “但如果我们用一个“公共用途”这个概念,我想大家都比较容易想清楚、看清楚,要建一个政府大楼当然是公共用途了,或者说你要建一个学校,那也是一个公共用途。但是你要说建一个商场,显然不是公共用途,最后说这个商场可以增加大家的公共利益,大家买东西方便了难道不是公共利益嘛。所以我们其实应该使用公共用途这个概念,这个概念尤其在中国很有必要。”秋风说。

  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夏霖也同样支持人大启动立法,他认为,很多时候一些教授、学者上书并不能解决事件背后的真正问题,而解决问题最根本的还是立法的完善。

  基础概念的模糊不清是导致强制拆迁问题出现并难以解决的根本所在。“很多时候,我们的被强拆者甚至连申诉的权利都没有,更有甚者连申诉的对象都难以分清。”而立法的逐渐完善更是解决强制拆迁问题的根本保障。

  搜狐财经独家稿件,版权所有,请勿转载,违者必究。如确需使用稿件或者更多资料,请与我们联系获得授权,注明版权信息方可转载。联系我们可致电010-62726892。

责任编辑:克伟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股票行情行情中心|港股实时行情

  • A股
  • B股
  • 基金
  • 港股
  • 美股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财经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