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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政府迅速出手调控房市

来源:中国资本证券网-证券日报
2010年01月07日11:53

  各地政府迅速出手调控房市 重磅炸弹“物业税”年内可能试点?

  □ 本报记者 王 峥

  随着2009年底中央政策基调的确定,2010年也注定成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年。而各地方为了落实政策效果,也在近日开始陆续出台有关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细则。

  深圳房地产专项整治开始进行

  作为2009年楼价“重灾区”的深圳1月5日称,从1月6日起将展开为期3个月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开发商、中介、估价机构都将是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检查对象。

  其中查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包括非法预售、发布虚假广告、囤积房源、合同欺诈、未取得预售许可前违规收取意向金等;针对地产中介结构主要查处其超出规定收取客户定金、诱骗客户监管交易资金、挪用客户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估价领域则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取得估价机构资质的机构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等情况。此外,深圳还将集中打击违法建筑的非法销售行为。

  不过深圳出台的打击房地产投机炒作的整治行动,究竟效果如何还有待考验。有内业人士就表示,“深圳市政府这次专项整治的问题基本都是长期存在的,各种监管措施此前也一直在实行,但问题却一直没有解决。”

  而在2009年12月24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就联合制定《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之后南京、上海市政府也分别在12月25日和29日出台了本地方的调控细则。

  其中被业内称作“沪四条”的上海调控细则的税收变化主要为:凡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个人,须凭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首次购房证明,才能享受1%的契税税率;对个人转让自用住房的免税年限恢复至5年以上,并恢复收取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住房登记费和个人买卖存量普通住房的交易手续费;对于二套房贷,必须符合购房前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条件,并须提供有效证明,才能享受贷款优惠。

  而业内却普遍认为上海的“沪四条”虽然体现了有保有压的楼市调控精神,但也只是之前政策的翻版,没有新意,像二套房贷执行制度,此前也多次提及,这次只不过是要求严格执行而已。

  并且,从上海税费调控方面可以看出,如果非首次购买普通住房,那么只需要多缴0.5%的契税,一般而言,以100万的房子为例,将多付5000元的契税,增加的费用对于购房总价来说,影响不大。

  不过,从目前中央调控楼市的态度来看,如果调控效果不理想,年中各地方肯定还会出台更严格的措施。而近日更有报道称,业内讨论已久的物业税实收可能在今年开始部分试点的实行。

  物业税实收年内可能试点?

  除了各个地方政府相继出拳调控外,物业税的征收问题无疑又是一枚重磅炸弹。

  消息称,国税总局今年计划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物业税“空转”工作在部分地区试点了6年多之后,将推广至全国。有权威专家更表示,“商业地产的物业税年内有可能在北京和深圳开始实收试点。”

  物业税“空转”,即虽然没有实际征税,但一切步骤与真实收税流程相同,由财政部门、房产部门以及土地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统计物业数量,并进行评估和税收统计。

  对于物业税“空转”推广至全国,业内人士普遍表示并不担心。毕竟试点地区“空转”了这么多年,至今也难看到其对当地楼市的影响。不过,他们也表示,如果物业税全面开征,投资性购房肯定将遭到非常严重的打击,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将可能重新洗牌。

  而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则表示,物业税将不仅停留在空转层面,物业税的实际开征,可能今年就会在局部地区试点。其中北京和深圳最有可能率先试行,一是由于北京的“空转”时间最长,积累的经验最为丰富,二是深圳城市比较新,央产房和古建筑等房产历史遗留问题少,房产权属登记准确率很高,所以这两个城市适合试点。

  至于何时全面开征,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另一位副院长杨志清之前曾对记者表示,物业税全面征收还面临很多困难,比如信息没有联网,导致税务部门无法摸清单位、个人实际拥有的房地数量,而不先解决这样的问题,房地产物业税就无从征起。对此,多位地产资深人士都认为,物业税的全面征收至少还要三年到五年的时间。

责任编辑:丁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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