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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大代表:开发商拍地时须报出房价

来源:东方早报
2010年01月28日02:22
  浙江省人大代表

  建言遏制高房价

  东方早报记者周瑜

  早报记者昨天从正在召开的浙江省“两会”获悉,不少代表、委员的议案、提案直指房价疯涨,省人大代表、温州丰篮农产品物流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福龙甚至建议在土地出让环节就定下商品房售价,以遏制囤地、炒 地和房价上涨过快。

  浙江省社科院发布的《浙江蓝皮书2010(经济卷)》显示,2009年1—11月,浙江商品房销售额增速136.2%,列全国第一;每平方米平均售价7764.3元,仅居北京、上海之后。浙江省长吕祖善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部分城市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

  张福龙告诉早报记者,自己参与过房地产开发。作为当事人,他认为当前调控房价不能再只从供求关系层面考虑,政府应将供求关系和土地征用、信贷投放等结合起来,出“组合拳”。

  他提出,省政府要接管地方的土地出让金,设立统一的土地出让金专户,地方政府有需要投资建设的项目须报省政府审批,遏制炒高地价。同时,房开商拍地时须同时报出买地价格和商品房售价,买地价格高、商品房售价低者中标,商品房上市时要按中标时报价销售。此外,严禁非房地产业的国有、上市公司进入,“这些公司往往仗着雄厚资产高价买地,泡沫越吹越大,而资金又源于国家和人民,主管部门要从严审批,银行对这些企业也应收紧信贷。”
责任编辑:田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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