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招拍挂的土地出让模式是否需要调整?农地入市能解决什么问题,又将带来哪些问题?农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的土地制度是否需要进行双轨制改革?1月28日,新视角搜狐经济学人月度论坛之“农地入市之惑”齐聚研究土地制度的资深专家进行了深入讨论和剖析,为土地制度把脉。以下是搜狐财经现场报道:
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先生:
农地这里边的理解可以理解为农用地,也可以理解为农村的土地,不管是怎么理解,我觉得农地入市都是我们未来的方向,
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摄影:李琳琳) |
刚才刘守英教授已经讲了,本来中央的政策不存在障碍的,但是小的障碍还有,比如农地抵押的问题,农地入市以后直接涉及到农业的现代化经营的问题,就是解决农业出路的问题,我也不想展开讲了。
农村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如果这个事要推开以后,势必就打破了国家对建设用地的垄断,直接的效果就是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使得农民能够自主的参与到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当中来,所以它的意义是十分重大的。
至于农地入市的方式,我觉得也可以是由农村农民或者农村集体用招拍挂的方式,也可以出租的方式,也可以入股联营的方式,等等形式多种多样,但是就我们目前了解到,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农民普遍倾向于不搞出让,愿意出租,这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而且土地直接在自己的掌控之下,我觉得什么形式应该由农民自己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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