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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物业税按面积征收 业内称刚性需求将受鼓励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0年02月01日14:00
  昨日,物业税将按面积而不是套数征收的消息传出后,本地房产界人士认为,这一大方向明确后,将使刚性消费受到鼓励。

  前天有报道称,税务部门已基本确定了按照面积征收物业税的思路,即先确定一个基准面积,在基准面积以内免收,超过的予以征收。也有人据此称:“第一套房子将不征物业税。”不过,基准面积是以家庭、还是个人为单位设定,标准如何制订?尚没有定论。

  还有消息称,物业税将采取渐进的方式征收,初步先在商业用房范围征收,其后再开始在新房范围征收,先期是在一些地区试点。“物业税是对投资性、经营性住房收税,调节的是高财产者的收入,对一般老百姓影响不大。”武汉中兴地产总经理陈海峰认为,确定基准面积,肯定要考虑各地实际情况,不可能“一刀切”。各地现有的人均住房面积,或是一个理想的基准面积。

  武汉理工大学潘辰教授指出,即便按面积征收,也有很多问题待明确。如家庭第一套房子超过了基准面积,还要不要交物业税?有些家庭已经买了二套乃至三套,征税从哪套房子开始算起?还涉及新旧房子判定、征收面积和居民住房情况统计等一系列棘手问题。

  记者了解到,现阶段世界各国物业税征收标准也大相径庭,以税基为例,目前以总价作为征收物业税的主要国家有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日本,把租金作为税基的主要有中国香港和新加坡。

  潘辰认为,通过物业税的调节,房地产市场的需求将减少,投机和空置情况也会减少。刚性消费则受到鼓励,这部分人将没有后顾之忧,进一步体现社会公平。

  还有业内人士认为,物业税开征后,短期内会对房价上涨有抑制作用,但大量刚性需求仍然存在,房价会经过一个时期的调整,但不会长期下降。(楚天都市报记者苏永华实习生吴刚)

 
责任编辑:丁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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