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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塌楼事件庭审激辩实录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2010年02月03日09:06
  2月2日晚,当两辆警车载着6名被告回到上海闵行看守所时,外面大雨滂沱。

  是日,上海雅致路99号闵行区法院,莲花河畔景苑倒楼案庭审进入第二天法庭辩论。

  2月1日,检察机关对开发商、建筑商和监理方的6名相关人员提起公诉,认为6人均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导致发生倒楼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946万余元,应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6人均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下午5时,庭审结束,法庭并没有当场宣判。知情人士透露,该案将在两周之后宣判。

  对于可能的审判结果,据本报记者从侧面了解,公诉方建议“被告不适合缓刑”,原因是“(倒楼)事件影响太大”。

  两天的庭审中,除“反驳”公诉方控告外,此次事故不同环节的责任方都极力推卸责任。

  去年6月27日,上海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一幢在建13层楼房向南整体倾倒,一名在场作业的工人被压死亡。

  无论判决结果如何,这次上海塌楼事件除了暴露出某些楼盘建筑质量的低劣,更多地指向当地建筑市场层层转包、出借资质的乱象。这一切与上海的高房价相比,显得无比突兀。

  起诉

  2月1日法庭质证阶段。

  检察机关查明,2008年11月,梅都公司项目负责人、被告人秦永林接受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志琴(另案处理)指令,将莲花河畔景苑项目的地下车库分包给不具备开挖土方资质的被告人张耀雄进行开挖。后秦永林及张志琴为便于土方回填及绿化用土,指使张耀雄将其中的12号地下车库开挖出的土方堆放在7号楼北侧等处。

  2009年6月,秦永林及张志琴为赶工程进度,在未进行天然地基承载力计算的情况下,仍指使张耀雄开挖该项目0号地下车库的土方,并将土方继续堆放在7号楼北侧等处,堆高最高达10米。

  在此过程中,被告人张耀杰作为众欣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未全面履行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依法应当承担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任由梅都公司将合同约定属于总承包范围的地下车库土方开挖工程违法分包给被告人张耀雄,以及违规堆积土方;被告人夏建刚作为安全、防火工作负责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检查、督促职责,对违规开挖、堆积土方行为不予制止;被告人陆卫英明知众欣公司将其指派为莲花河畔景苑项目经理,怠于履行职责,任由梅都公司将该项目的0号地下车库违法分包及进行违规施工;被告人乔磊作为工程总监理,对梅都公司指定没有资质的人员承包土方施工及违规堆土的行为,未按照法律规定及时、有效制止和报告主管部门。

  开发商法人代表张志琴和幕后老板阙敬德并未到场,他们稍后将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露面。被告互相卸责

  2月2日,法庭辩论则演变为建设方和监理方到底谁负责任的问题。

  2日庭审期间,公诉方认为六名被告均为建筑行业的行家里手,却对法定约定视而不见,“一次又一次疏忽”,造成了倒楼事件的发生。

  检方起诉书第一个起诉对象就是建设方秦永林。其代理律师在2日的庭审期间反驳称:“工程进入到建设施工阶段,开发商和建筑方就退到了次要地位,只是行政管理而已”。

  秦永林也称在7号楼北侧堆积土方后,包括工程监理在内,没有人提出过异议。

  秦永林也坦陈自己没有建筑工程相关资质,“即便有,那也过期了”,且承认开挖土方的事情是开发商也就是他自己的公司决定的。

  因此,建设方的代理律师认为负主要责任的应该是监理方,而不是建设方,故提出希望秦永林能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监理方对此并不认同。监理公司乔磊在庭审期间一直断断续续地哭泣,表示其曾在例会上向建设方提过,因此监理不应该负有责任。

  “我没有签开挖令,但他们非要挖我也没办法。”乔磊辩称。

  据乔磊回忆,事发前她做了个梦,梦见楼倒了,但她的梦却遭到夏建刚一顿嘲笑,“房子怎么可能会倒?”

  而作为施工方的张耀杰亦认为开发商和建设方责任重大,其表示在倒楼发生前,已发现堆土过高,并电话给其他负责人,同时意识到防汛墙很危险。但他认为,“莲花河畔建设主要由开发商直接管理,直到施工发生困难了,开发商才跟我沟通,所以我很难介入管理。”

  工程市场乱象

  对于将来可能的获刑,被告家属普遍感到很是“委屈”,在这些家属眼里,公诉机关所说的分包、资质、监理等问题在中国工程界很正常。

  “若不是发生倒楼的事情,根本就不可能有责任。”一位家属2月1日晚告诉本报记者。

  莲花河畔景苑的工程分包、管理现状或是国内诸多工程的写真。

  代表开发商的建设方负责人没有“建筑工程相关资质”,事实上,开发商或许根本就没有考察审核,这就为后来倒楼埋下了隐患。

  而经过邀标获得该项目承建权的众欣建筑公司也没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所以向陆卫英租了一本,事实上,这也是当前工程界的通行做法。

  被告监理乔磊的丈夫朱宛林亦是工程界人士,他对本报记者表示,租借资格证书在工程界很普遍。

  上海城建院一位工程师2月2日告诉本报记者,其手头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若找其他单位挂靠的话一年可以收入5万到6万,“什么事都不用做。”

  事实上,据这位工程师透露,已经有好多单位找他商量挂靠的事情,但他考虑到单位的纪律以及“良心”问题,最终拒绝了。

  据了解,类似的结构工程师挂靠在其它单位一年也有3万到4万元,而挂靠的单位则依靠这些证书对外承接项目。据参加旁听的一位工程界人士表示,以前也曾发生类似的案子,但挂靠人最后基本都没事,此次是否“有事”的判决对以后类似的情况将会有很大影响。

  而陆卫英也在庭审期间表示自己只是将资格证书挂靠而已,并未实质上参与该项目,因此对项目经理这个职位持有疑义,并自认最无辜。

  但公诉机关认为工程招投标的是陆卫英,调查时是陆卫英,明示二标段的经理还是陆卫英,因此“有事实依据”。

  然而,即使利用借来的证书竞标获得了莲花河畔景苑的总包,施工方众欣并没有完全承担施工任务,而是将工程分包,其中引起大楼倒塌的土方工程就分包给张耀雄——施工方张耀杰的弟弟。

  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工程领域可以进行分包,但除总承包合同中已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而据记者了解,建设方对这次分包似乎并不知情。

  “据我了解,现在很多都分包了,而且分包单位都是以总包单位的名义与监理和建设方打交道。”上述上海城建公司工程师说。

  更令人惊讶的是,张耀杰的土方公司因经营不善早就关门大吉,其就“找了一家朋友的公司转包一下”,而其则赚个差价。

  而张耀杰朋友的公司开挖土方时,并没有获得监理的许可就开始施工挖土并最终导致大楼的倾覆。

  监管的诸多漏洞逐步暴露出来,随之一同暴露的还有监理的尴尬地位。

  “我一个女同志,低三下四地跟人家提意见,那些老板怎么可能听我的呢?”监理方总监乔磊在庭审时潸然泪下。

  “监理是建设方请的,当然监理要向建设方汇报,那乔磊已经向建设方汇报过可能的危险,建设方不听,那监理能怎么办?”朱宛林喊冤。

  国内监理的作用则被弱化很多。庭审阶段,乔磊回忆说,“防汛墙倒了,也是堆土引起的。事情很严重,我发了监理联系单,但是秦永林不收,还拍桌子,所以单子没有发出去。”

  据知情人士透露,曾违规提名该项目幕后老板阙敬德担任镇长助理的原梅陇镇党委书记蔡建忠,已被任命为闵行区城投公司董事长,掌管着负责闵行城建的国有公司大权。记者就此向该公司求证,答称“不知道”。

  去年事故发生后,外界对阙敬德的"镇长助理"职务发出质疑,后阙敬德的镇长助理身份被闵行区委认定无效。由于阙敬德镇长助理系梅陇镇党委书记蔡建忠提名,蔡建忠被上海市政府在2009年8月定性为严重违反相关条例,被停职检查,接受组织调查。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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