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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信贷优惠门槛不宜抬高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0年02月04日10:02

  中国银行已于上周下发通知,将首套房的优惠利率由7折升至8.5折。与此同时,中行已经全面停止了与中介的二手房合作。(2月3日《新京报》)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特别是全球金融危机之后,货币信贷政策愈更显示出在经济恢复中的巨大作用。中国的货币信贷政策在促

进经济发展的同时,确实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为信贷大起大落,一直没有走出“一收就死、一放就乱”的困境。比如,去年为应对金融危机而发放的9.58万亿贷款中,房地产贷款占2万多亿元,其中个人住房消费性贷款占到1.4万亿。无论是一套住房还是几套住房,无论是自住型需求还是投资投机性需求,一些商业银行均有求必应,大肆放贷,甚至主动找上门去给放贷。而今年以来,面对国家和监管部门“明松暗收”的货币信贷政策,一些银行没有弄清楚为何收紧房贷、该收紧哪些房贷,就采取一刀切的办法,无论是自住型的首套住房,还是投资投机性的第二套以上住房,都开始提高门槛,一律收紧。

  必须明确,信贷在房地产市场中究竟应该预防什么、限制什么、打击什么,以及应该鼓励什么、对谁实行优惠。在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历史中,房地产市场是一把“双刃剑”。由于产业链长,房地产的发展对经济具有不小的拉动作用,这是其有利的一面。相反,由于土地有限,房地产行业又是投机者青睐的理想地,很容易产生泡沫,酿成金融风险。纵观世界特别是美国等发达国家历次经济金融危机,多数是由房地产泡沫破灭引发的。如何扬房地产拉动经济发展之长,避产生投机泡沫、引发金融风险之短,信贷政策关键在于大力支持和鼓励自住型购房,发挥信贷调控作用,限制投资性购房,遏制投机性购房。

  如果中国城市住房价格回归到理性价位,普通居民能够买得起房,自住型需求将相当大。同时,中国正处在城市化起步阶段,自住型住房需求潜力可观。只要能真正把自住型需求的巨大潜能发挥出来,不但能解决中国普通百姓住有所居的问题,而且能够充分发挥房地产对经济的巨大拉动作用,是一个一举两得的好事。因此,信贷政策应当发挥好强有力的调控作用,尽量缩减投资者特别是投机者在住房市场中的活动空间,才能把畸高房价降下来,使自住型购房者重回市场。如果不分青红皂白,连首套住房贷款在利率、首付款上的优惠也一举取消,并且再暗中抬高首套住房贷款门槛,那么,一方面将抑制房地产拉动经济的作用,另一方面将影响百姓自住型购房、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这与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2010年继续执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要求也是不相符的。

  1月初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国十一条)明确指出,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继续支持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这里的差别化信贷政策,主要指在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上对首套住房贷款与第二套以上住房贷款政策要有所区别。在房贷利率政策要求上,国十一条指出,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从信贷风险角度分析,投资性购房贷款有风险,投机性购房贷款风险更大,而首套自住型购房贷款基本上没有风险。一听说房贷政策要“收”,就采取“一刀切”的办法,把首套房的信贷优惠也“收”起来,实在是不可取的。

  笔者建议,一方面其他银行不宜效仿中国银行提高首套住房优惠利率的做法,监管部门对首套住房贷款优惠应再次重申和要求,另一方面,不但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首付两成、利率7折的门槛不应提高,而且能降低的应尽量降低,在税收等方面也应继续加大对首套购房者的优惠政策。

责任编辑:黄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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