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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权力为强拆撑腰背后的利益黑幕

来源:红网
2010年02月21日09:44

  再过几天就过年了,张熙玲不知能否在自己家里平静地过个团圆年,因为“强拆”的最后通牒也快到了。楼里其他业主已经纷纷“妥协”,曾经和她“站在同一条战线上”的两名老师,也都在前几天陆续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此时,张熙玲显得有些孤立无援。她不知道,自己还能坚守多久。(2月20日《中国青年报》)

  显然,在张熙玲与教育局为代表的强拆方之间的力量的对比已经告诉我们,强拆行动只具有何时完成的问题,不存在是否会终止的可能。为了让张熙玲搬出已经被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子,天津市宁河县教育局下达了最后通牒,要求对张熙玲实行停课处理,彻底堵截张熙玲老师赖以为生的工作。或许,在天津市宁河县教育局某些领导眼里,只有让张熙玲停课,才可能使拆迁顺利进行。

  而张熙玲老师之所以一直不肯搬迁,其根本原因在于拆迁方给予的补偿太低,她所要求的只是一个合理的赔偿,似乎这没有什么不合理,按照拆迁条例,拆迁与被拆迁双方应该进行平等协商赔偿,最终在法定规定和许可的范围内达成赔偿协议。按照张熙玲等拆迁户的说法,宁河县土地整理中心下达的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办法,现金补偿标准是4900元左右每平方米,但是拆迁户认为,他们的房屋处于县城黄金地段,市场价值至少在8000元左右。

  由此看来,拆迁方开出的补偿价格的确有太低的嫌疑,开发商和政府部门通过拆迁或许可以赚取到补偿差额所带来的巨额利润吧。因为拆迁方没有与拆迁户协商,私自下达公告及自定拆迁补偿办法,且价格约为市场价值一半左右,难怪拆迁户会感到纳闷和不满了。

  然而,以张熙玲等为代表的拆迁户们尽管态度坚决,却始终无法与政府公权力相抗衡,这是不争的事实。为了让张熙玲等拆迁户尽快搬迁,让拆迁顺利进行,工程尽快上马,教育部门动辄采取“不同意拆迁,就调到偏远山区”的威胁办法,自然,对于公权力拥有者而言,要做到这件事并非难事,签发一纸调令便可名正言顺的解决,因为这都是“平衡教育资源的一种正常工作安排”嘛!

  如果说宁河县教育部门没有威胁恐吓拆迁“钉子户”,那么,在遭受接二连三的压力和接到调令的情况下,几名老师在拆迁协议上签字,随后便接到调令取消的消息,其中的滑稽不由人不产生遐想。

  透过政府公权力威胁恐吓拆迁户的行为,我们可以清晰的看见政府公权力为强拆张目的事实,作为为人民群众服务、执政为民的政府机关,为何要通过强权威慑群众从而达到强拆行动的顺利进行?笔者认为,拆迁行为应该是一种商业行为,开发商在进行商业开发前应该与拆迁范围内的住户平等协商赔偿方案,做到赔偿方案合理合法。而政府部门所能做的,恐怕只是严格审批开发商所开发项目,严格拆迁范围的审批划定,同时,在拆迁赔偿过程中,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这也是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

  但是,从宁河县拆迁事件中我们却看不到一丝政府部门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的信息,更看不到执政为民的踪影,所能看到的是公权力替强拆张目背后可能存在的利益黑幕。我们知道,近年来,土地资源开发和利用已经成了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一大来源,也成了地方官员追求政绩工程的重要筹码之一,此外,它也成为一些地方官员大肆敛财的重要渠道。在宁河县拆迁事件中,张熙玲等拆迁户之所以不肯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其根本原因在于赔偿标准太低,那么,其中所有的赔偿差额到哪去了?为何开发商和有关部门不肯在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上退缩?其中黑幕可见一斑。  

责任编辑:单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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