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财经中心 > 公司报道 > 谁是大龙地产 > 大龙最新

股民上书证监会:应严查大龙地产虚假陈述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10年02月24日04:57
  每经记者张敏支玉香发自北京

  因“地王”被收回一事落得钱地两空的大龙地产“噩梦”不断。

  昨日(2月23日),一封要求查处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地产)的申请书递至证监会,称大龙地产在投资“北京顺义区后沙峪镇天竺开发区22号住宅用 地”中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并给投资者带来损失,要求证监会予以处罚。

  据悉,该申请由一位黄姓投资者委托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发出,受理此申请的律师张远忠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若证监会的处理不能令人满意,不排除召集股东自行对大龙地产的董事和高管提起诉讼。

  昨日,大龙地产(600159,SH)股价经历自事发(1月22日)以来的首次上涨,涨幅为2.53%,收于每股15.01元。

  “地王”股价节节下挫

  去年11月20日,大龙地产的子公司——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击败远洋、龙湖、融侨等房企,以50.5亿元的价格竟得“北京顺义区后沙峪镇天竺开发区22号住宅用地”,楼面价接近3万元/平方米,成为去年北京的“双料地王”。当日,其股价闻声上涨,涨幅为7.54%,随后一路走高。

  随后,在媒体的报道中,对其资金状况的质疑不断。大龙地产发布的年报显示,2009年公司的总资产为30.07亿元,同比下降5.32%。总资产仅约相当于地价款的60%。

  今年1月22日,北京市国土局表示,8家开发商因欠缴地价款、招拍挂成交后未按期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被暂停在北京土地交易市场的拿地资格,其中便包括大龙地产。当日,大龙地产的股价应声大跌,跌幅达8.08%,此后便节节下挫。

  1月26日,大龙地产发布公告称,将于近期积极筹措资金,交纳地价款,以恢复开发公司参与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新的土地出让交易活动的资格。公告还称,处罚对公司经营无实质性影响。

  2月1日,北京市国土局表示,由于大龙地产逾期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土地开发建设补偿协议》,取消大龙公司的竞得资格,已缴纳的2亿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当日晚间,大龙地产再次发布公告称,公司将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降低公司的损失。公告还提醒投资者警惕风险。

  据统计,从1月22日到节前(2月12日),大龙地产的股价累计跌幅达30.24%。节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月22日),其股价再跌3.68%。虽然,昨日微涨2.51%,收报15.01元,但分析人士称,如果股民去年11月买入该股并且一直持有,亏损约为25%。

  被指作虚假陈述

  前述申请书称,从披露信息到没收保证金期间,大龙地产既没有补签土地出让合同,也未采取有效措施筹集地价款。同时,期间发布的公告,均未对上述核心事项及其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披露,致使投资人作出错误的判断。

  张远忠表示,按照相关规定,上述行为属于虚假陈述。他还表示,公司决策层未能履行尽职勤勉义务,应当承担责任。

  申请书中指出,在大龙地产作出拿地的决定之前,未就此事发布过任何公告;同时,在1月26日的公告中,也未及时作出风险提示。

  张远忠称,上述做法均属于“虚假陈述”的范畴。因此,“请求证监会对大龙地产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的处罚!”

  针对此事,记者昨日多次致电大龙地产董秘马志方,但对方未予接听。

  股民:不排除自行起诉可能

  据了解,按照相关规定,证监会将于两个月后对此申请作出答复。

  张远忠表示,已经做好进一步的准备。如果证监会的答复不能令人满意,将不排除召集股东自行对大龙地产的董事和高管提起诉讼。

  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高管若存在违法行为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遭到拒绝,也可以自行提起诉讼。

  此前,一位来自哈尔滨的股民也曾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他正在联合其他股民,准备对大龙地产和北京市国土局提起诉讼,缘由是对方发布虚假信息,导致投资者亏损。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在企业非理性拿地的背后,该事件也反映了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他也希望通过该事件,对公司高管的行为作出一定的约束。
责任编辑:丁芃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股票行情行情中心|港股实时行情

  • A股
  • B股
  • 基金
  • 港股
  • 美股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财经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