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张育彪建议,对个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免税
尽快“叫停”经济适用房
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尚未开幕,“住房难”这一超级难题已经强烈触动了全国人大代表的神经。当不少地方政府把建设经济适用房作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和部分人才“住房难”的一大措施时,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南岭村社区党委书记张育彪却唱起了“反调”:尽快“叫停”当前弊端多多的经济适用房政策。
经适房难以解决四大根本性难题
张育彪说,政府为中低收入家庭和部分人才提供经济适用房,这一做法确实对缓解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也得到社会认可。但是,却存在几个难以解决的根本性困难:
一是财政支撑力度的可持续性。大面积帮助中低收入家庭包括人才建造住房特别是经济适用房,在当前教育、医疗、“三农”等各类民生问题都需要大量财力投入的情况下,中央和各地方政府是否有充足的财力则值得研究。
二是政府部门人力物力的可保障性。大规模、持续性建设保障性住房,需要政府设置专门的部门,有一大批专门的队伍,并且在住房的规划、审批、开工、建设、验收、装修、物管、后续维修等一整套流程中持续花费大量精力。这不仅将导致政府机构增加和臃肿,使政府机构改革倒退,而且一旦出现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极易引起购房者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对立。
三是容易滋生腐败问题。工程建设是最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特别是在当前的高房价面前,由政府部门出面大量建设经济适用房,其间的利益空间可想而知,十分容易给违法乱纪者以可乘之机。
四是难以保证住房政策的公平性。在市场上购买商品房,与从政府手中购买经济适用房相比,存在动辄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利差。谁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而谁又只能买商品房,其界限、标准难以清晰。很多人为了购买经济适用房,找关系、“批条子”,各种办法无所不用其极。这些现象是对原本为促进社会公平而生的经济适用房政策“不公平性”的一种嘲讽。
针对三大“住房难群体”出台“组合政策”
张育彪说,当前城市住房困难群体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一、已经在城市长期定居甚至世代生活,此前通过各种渠道拥有住房但面积不足,欲再购买商品房的中低收入家庭;二、大学毕业后到城市工作落户已超过3至5年,即将结婚生子急需购买住房,但在高房价面前望而却步、十分焦虑的青年群体;三、从农村逐渐向城市、城镇转移,将来更可能留在城市工作不再回农村的“新移民”。
为了解决上述群体的住房需求,建议在继续鼓励各地方政府建设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基础上,全面取消经济适用房、单位建房等政策,全国层面从购房税费、银行利率、物业税、个人所得税返还和补贴等方面出台以下“组合政策”,既鼓励购买首套住房,又严打“炒房”行为;既不伤害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的支撑拉动作用,又抑制房价、推动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
张育彪进一步阐述了取消经济适用房,出台“组合政策”的五大建议。
组合政策1
取消个人购买首套普通商品房一切税费
对个人或家庭在城市、城镇购买首套住房实行免税费政策。建议国家取消个人或家庭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一切税费,对已购买商品住房或拥有其他形式住房,但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所在城市普通住房标准的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对不足的面积部分实行上述免税费政策。
组合政策2
个人首套房贷利率最低打五折
对个人或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如果从银行借贷的,实行更低折扣譬如六折甚至五折的贷款利率。目前,国家对购买首套住房暂时实行七折利率,但传言可能取消。建议在综合考虑国家负担、银行利润、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将这项优惠政策长期延续下去。
组合政策3
提高第二套以上商品住房契税税率
提高购买第二套以上商品住房的契税税率。为了弥补国家在税收上的损失,同时加大力度打击“炒房”行为,既遏止当前飙升的房价,又抵消因为政府鼓励购买第一套住房而可能产生的市场房价上涨效应,建议同步出台对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个人或家庭增加税率的政策,对购买第二套住房(或者第二套住房中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超过普通住房面积的部分)上调5个点的契税税率,对购买第三套住房上调10个点的契税税率或者更多。
组合政策4
首套住房补贴个人所得税,二套以上征收物业税
在住房持有阶段,对首套住房给予个人所得税补贴,对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征收物业税。建议对个人或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在一定年限内譬如10年,按照年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定比例譬如20%甚至50%予以返还。同时,增加炒房者的持有成本,加快出台已经酝酿多年的“物业税”政策,对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征收物业税。
组合政策5
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房产信息管理系统
为防止出现政策漏洞,应在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和各地房地产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房产信息管理系统,切实加强监管力度,使上述政策真正发挥作用,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