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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析春节联欢晚会中的“植入式广告”

来源:搜狐财经
2010年03月03日21:38

  原载《传媒》2005年03期

  作为全球十几亿华人除夕宴席上必不可少的文化大餐。中央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早已成为世界上收视率最高的节目。节目的高收视率意味着高额的广告收入。今年春晚的广告又有了新的内容,它不只是单价高达40万元/秒的10分钟常规广告,在整台晚会5个小时中还有一种广告时隐时现。酒桌上的产品、主持台前后的字幕、节目中的道具,甚至在报时和贺词中也我们也可以看到广告的影子。人们对其中的广告众说纷纭。甚至不少网民因此批评先前发布“今年春晚无广告”的央视为“中央广告台”。虽然这只是部分社会成员的观点,我们却可以发现许多与广告发展、媒体广告经营相关的本质性的东西一一呈现出来。

  春晚中的植入式广告

  虽然中央电视台一再声称2005年春晚没有广告,其实,明眼人都可以发现,在春晚中广告也像过年一样热闹。太子奶第一个贺全国人民幸福安康;NCE手机还能报时;在小品《祝寿》中,“娃哈哈非常可乐”、“珍奥核酸”被当成了礼品;在小品《浪漫的事》中,为了能让蒙牛“露脸”,郭达还把蒙牛牛奶举到了身前数次,他的“儿子”还特意端着一大瓶蒙牛牛奶在镜头前晃动;在小品《男子汉大丈夫》中,我们明显地看见一排“娃哈哈矿泉水”摆在桌上,郭东林还特意说要喝口水,把镜头引向了“娃哈哈矿泉水”,并说“再带上一瓶……”;还有朱军和冯巩表演的小品《谈笑人生》,往桌子上放着的不就是“喜力啤酒”;再到观众席上是清一色的农夫山泉、农夫果园,时不时地巧妙地出现在镜头里如此等等。

  这些广告就是“植入式广告”(product placement)。这是一种把产品植入到电视节目、电影等媒介产品当中以示宣传的广告形式。我们生活中的任何事物都可以成为植入的载体。只不过,不同的载体广告价值不同。价值较大的载体莫过于大众媒体。春晚则是最佳的载体,因为它聚焦了全国十多亿人民和无数海外华人注意力。“植入式广告”与常规广告的区别是它总不在广告时段和广告空间出现,而且总让一般的大众难以一眼就识别出它就是一则广告。“最不像广告的广告才是真正的广告。”这里面的悖论有点像中国传统哲学中 “大象无形,大器无声”。植入式广告的成功就在于对这一哲学的巧妙运用。

  为植入式广告正名

  植入式广告从一诞生就受到诸多指责。中国传媒界就不承认它。所以,才有了央视对春晚节目中有广告这一事实的否认。其实,植入式广告不但是数字传播时代广告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传媒发展的需要。在媒介产品中植入广告,首先是媒介产品本身的需求。比如说,春晚的节目本身就来源于现实生活,是现实生活真实而艺术地再现。现实中我们的确用“珍奥核酸”送礼,喝“喜力”啤酒,通过中国移动发短信。把这种广告植入节目,其实也是反映社会真实,因而能为节目增加真实感。其次,观众免费欣赏了节目,理应买单。例如:春晚的节目时间5小时,其中节目里(假设)10分钟的植入式广告,观众欣赏5小时节目的同时顺便看了10分钟植入式广告,做了工也领了工资。央视与观众之间不存在谁剥削谁的问题。当然,如果观众愿意,也可以再看几个分钟常规广告,这时才是为央视做贡献。

  有人提倡节目付费制度,认为这样媒体可以靠无广告的节目赚钱,不用再受广告主的制约了。笔者认为这对于媒体而言是一个非常危险的想法。因为,人们已习惯于免费欣赏节目,而且,即使有人愿意付费,但这样的人毕竟是少数,结果只会令媒体入不敷出。因为大多数的人就算知道自己在欣赏节目时为媒体赚了钱,被媒体剥削了,他们还是会继续做下去。为什么呢?因为这些阅听广告行为与欣赏广告同时发生,他们并没有花过多的时间。而且他们也得到了部分的回报——免费欣赏节目。推行节目付费制只会出现一个结果:媒体失去大众,这样的媒体是没有多大广告价值的。

  既然常规广告没人看,节目付费又行不通,那么,我们就只有植入式广告这一个选择了。我们首先要做的是说服受众接受这种广告形式。并让受众理解这种广告(运作得当)没有破坏节目的艺术性反而添加了真实性,且能使他们继续免费欣赏节目。

  媒体要说服受众,先得说服我们自己——正视植入式广告。然后,我们的任务就是如何把植入式广告做好。广告必须与人们的学习、生活、工作、休闲娱乐融为一体,才能被广泛接受。因此,广告必须不露痕迹却又不被忽视地安插在节目当中,与情节、人物有机结合。广告的悄悄出现会让人会心一笑,在人们沉浸于剧情时,广告信息潜入大脑,在他们准备购买时,又浮现眼前,影响其购买决策。

  春晚中的广告显然没有做到这一点:数量太多,操作太明显。比如说,谁会在春节把可乐当礼品送人?两东北大汉,一起才喝三瓶啤酒就醉了,有人相信才怪。如何把植入式广告真正做好,是个很大的学问。简单地讲,我们可以通过三种形式把产品植入到媒体。首先是画面植入。在春晚里农夫山泉和农夫果园就是以画面形式出现了不下20次。每当摄影师把镜头切向观众时,农夫品牌就出现在人们的眼前,映入人们的脑海。其次是声音植入。太子奶和吉利就是通过主持人之口把产品的名称用声音传给观众。这两种形式还比较肤浅,要么太明显让人感到突兀,如农夫;要么太不明显而没有效果,如农夫旁边的某饮料。最好的形式是情节植入。这种形式可以使产品成为情节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故事线索中起到承先启后的作用,甚至产品是塑造角色性格必须的道具,它非常自然地结合了视觉与听觉元素,植入效果显著,又能增加节目的真实感。比如说《男子汉大丈夫》中的录音机,为缓解“妻子”的情绪,郭东林用录音机放了一段音乐。录音机在这段情节中是不可或缺的,而且录音机的功能也在情节中得到了最好的诠释。可惜我们看不出录音机的品牌,这也说明,植入式广告能加强品牌印象,必须在用常规广告做出知名度之后才有效。

  2005将成植入式广告年?

  通过2005年春晚的精彩演绎,植入式广告不论是留芳人间或是声名狼藉,它的名字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知晓。在晚会中投放广告的企业体会到了它的无穷魅力,央视也尝到了它带来的甜,而只要我们晓之以理,也会慢慢接受这种广告形式。然后,其他的广告主也将会蜂拥而上,要求各家媒体采用这种广告手法。这时,我们会发现电视台的节目主持人口里突然冒出几个品牌的名称,手里摆弄某品牌样品,在节目情节里为广告产品留出主角的位置;某电台开设一个栏目叫广告脱口秀;电影里的广告比《天下无贼》里的贼还要多——因为中央电视台做出了榜样!

  当然,随着植入式广告的增多,问题也就出现了。部分电台的植入式广告过多过滥;部分商场的收银台处,避孕套及其宣传画和小孩喜欢吃的糖果摆放在一起;香烟等明文禁止做广告的产品,也借植入式广告死灰复燃,出现在大众媒体上。所以,国家应出台相关的法规,从内容、形式、数量上规范这一早已存在的广告行为。如果能在法律上把植入式广告鉴定为广告主通过付费的形式,在大众媒体的非广告时间和非广告空间向消费者传播产品、服务等信息的活动。那么现在比较普遍的广告主不付费给媒体,而是付给个别的主持人、导演、导播、摄影师、摄像师、记者的行为就是非法的,是行贿和受贿行为。

  最令人痛心疾首的是,笔者曾在报纸和电视上看到白沙牌香烟的广告口号和品牌标志出现在某省广告年会的新闻图片和影像中。看来就连进行广告研究与操作的广告专业人士,对这种广告形式的认识还很模糊。所以,笔者不能不向广告界和传媒界呼吁——正视并规范植入式广告的时候到了!

  (作者单位:湖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广告系)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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