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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明:抓紧制定政策措施促进农民工落户城镇

来源:《证券时报》
2010年03月08日10:03

  人保部副部长杨志明表示

    抓紧制定政策措施促进农民工落户城镇

  据新华社电 我国将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重点,促进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在城镇落户。这是日前在福州召开的全国农民工工作办公室主任会议发布的信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说,当前我国农民工已经进入城乡统筹发展的新时期,呈现出三大新特点。

  第一个新特点是,在城乡统筹发展中,农民工迫切需要从单纯为城镇提供劳动力的流动就业状态,向落户城镇就业与流动就业并行的状态转变,成为中国特色工业化、城镇化的生力军。

  二是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农民工迫切需要从提供简单劳动为主,向成长为有技能、素质好的现代产业大军转变。

  三是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迫切需要从重点解决基本劳动权益问题,向逐步实现子女就学、医疗卫生、住房租购等公共服务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转变。

  为此,杨志明强调,新时期的农民工工作在统筹城乡社会管理上,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

  杨志明提出,国务院农民工办要会同公安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开展调查研究,抓紧制定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和相应的配套措施,促进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并与当地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益,履行同等义务。

  同时,各地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创新支持小城镇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小城镇就业创业条件和人居生态环境,提高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农民工及其家属向小城镇集聚。

  对于新时期如何保障农民工在工作中的权益,杨志明指出,各种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仍未根本解决,表现为“三低两多”,即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以及工资收入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工伤职业病和劳动争议较多。

  解决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要重点攻克三大顽症。杨志明说,一是解决拖欠工资的问题。不少地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断出现,有的地方甚至发生农民工讨薪时遭到伤害的恶性事件,对此要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建立和完善工资保证金、欠薪保障基金等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推动在刑法修正案中增加欠薪逃匿罪。

  二是解决不签劳动合同的问题。目前小企业中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建筑领域发包承包不规范导致用工不规范,规避劳动法律的现象比较普遍。对此要研究推广简易劳动合同、雇佣协议,将大量的口头协议转为简单契约管理;加大对农民工比较集中的中小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力度;规范用工行为,组织开展建筑领域规范用工专项行动。

  三是解决劳动条件差的问题。在一些高危行业和污染企业,职工安全卫生问题突出,农民工工伤职业病多发。对此要加强宣传,教育农民工重视保护自身职业健康;大力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治理,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侯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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