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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迈入“四海为家”时代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2010年03月08日11:01

  民企迈入“四海为家”时代

  本报记者 王义伟

  改革开放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所谓的中国民企走出去,不过是在国营外贸企业一统天下的背景下,寻找机会对外出口部分劳动密集型产品;随着相关政策的放宽,市场嗅觉高度发达的民企渐渐成为中国对外贸易的生力军,不断在海外制造各种各样的中国奇迹,也不断制造轰动全球的新闻。

  当中国经济历经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2009年的国际金融危机而不倒,当中国越来越强大,当来自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大,中国企业包括中国民营企业走出国门、在国际经济舞台一展身手,已经成为一个历史大趋势,民企“四海为家”时代正在来临。

  作为“四海为家”时代来临的标志,中国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导向转变了,中国民企拓疆海外的方式转变了,当然,中国民企要想在世界经济这个大舞台上站稳脚跟,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

  政策鼓励民企走出去

  来自中央的鼓励民企走出去的政策,2005年2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非公经济36条”)是一个标志。

  这份文件明确指出,政府应“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扩大出口和‘走出去’,到境外投资兴业,在对外投资、进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在境外申报知识产权。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作用,利用好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有了鼓励支持的政策,落实才是关键。

  “非公经济36条”发布仅半年,2005年8月,商务部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就联合出台了《关于实行出口信用保险专项优惠措施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通知》。

  2007年5月,商务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全国工商联共同发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若干意见》。文件指出,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形成一批有较强国际竞争能力的跨国企业”。

  2008年,全国工商联对民企“走出去”进行专题调研,并总结了包括国内政府部门管理分散、审批程序过多、国内财税和外汇政策支持力度不大、金融服务不足等制约民企走出去的几大因素,供领导和有关决策部门参考。

  2009年,国际金融危机肆虐之际,商务部、全国工商联连续召开座谈会商讨对策。当年3月16日,商务部出台《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大幅度降低企业“走出去”的审批门槛。按照该办法,商务部仅保留对少数重大境外投资的核准权限,约85%的境外投资核准事项交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同时文件明确规定,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核准1亿美元以下的资金到海外投资能源、矿产类项目。

  有了政策的支持,有了全国工商联、商务部、中央相关部委和各级地方政府的支持,中国民企走出去的道路越来越宽了。

  民企转变走出去方式

  前文说过,中国民企的走出去,最开始是出口产品,而且是低档次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现在,中国民企在国际市场上的表现,已经今非昔比。

  以温州为例,据统计,目前有60万温州人分布在全球93个国家和地区经商置业。温州人经政府批准在海外设立分公司、机构428家,分布在65个国家和地区,投资总额1.09亿美元。

  和其他沿海开放地区一样,温州人最开始的“走出去”,档次低、人员散,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温州人是很聪明的,当他们发现对外贸易费用大、成本高、难以独立解决许多实际困难时,便把在国内取得的成功经验和运作方法移植国外,开始建商城、办工业园区、打造自己的跨国企业、打造自己的世界级名牌。

  早在1998年,温州人就在巴西圣保罗建立首个境外中国商城。现在,温州商人在喀麦隆、俄罗斯、荷兰、芬兰等国家先后建立15个“中国商品城”,在俄罗斯、美国、越南建立了3个境外工业园区。

  一直以来,温州人都是依赖打火机、眼镜、服装、皮鞋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打天下,但随着国际市场竞争加剧,国内劳动力成本提高和原材料涨价,他们开始瞄上高科技产业、文化创意产业。温州人在西班牙加利西亚投资1.2亿欧元,建设欧洲最大的太阳能发电厂;购买阿联酋国有电视台阿拉迪尔卫视;在美国亚特兰大独立投资1亿美元,建立约1300亩的高科技工业园区。

  除此之外,温州人开始把积累起来的资本投入到资源开发领域。在非洲津巴布韦,温州商人控股的中非能源公司拿下达文代尔地区25000公顷铁矿20年开采权;温州商人还在朝鲜投资605万美元从事钼矿开采、选矿和生产销售;他们还在墨西哥投资铜矿。

  国家要保护民企当自强

  中国民企走出去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也产生了这样那样的问题。

  在俄罗斯,中国民企因为灰色清关以及其他因素,不断发生商品被扣押被销毁、人员被滞留调查的事件;在迪拜,中国企业家盲目投资当地房地产遭受不少的损失;在欧洲的个别国家,华商与当地相关部门数度发生纠纷、冲突,当地人甚至焚烧中国商品泄愤。

  发生上述问题有各种复杂的原因,解决起来,有两条路是必走的:第一,民企当自强;第二,国家要保护。

  所谓的民企当自强,就是要求走出国门的民企真正展现“四海为家”的胸怀和情怀。来到一个地方经商办企业,就要把那个地方当成自己的第二故乡,当成自己的家。投之以桃、报之以李,真心换真心,这个道理放之四海而皆准。我们的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在赚取合理利润的同时,也应该造福所在国家和地区的百姓,能够为中国企业增添荣誉和尊重。做到这一点,并不难。

  所谓的国家要保护,就是要求国家相关部门,在中国企业在海外的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运用各种政治、外交、经济手段协调处理,作中国企业坚强的后盾。

  只有这样,中国民企走出去的路才会越走越宽。

责任编辑:侯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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