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妥善解决招商引资的历史遗留问题
本报北京讯(记者林春霞) 针对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项目中承诺的一些政策无法兑现的现象,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小同认为,这不仅挫伤了投资者的积极性,还会影响到政府的诚信度,不利于社会和谐和稳定发展的大局,必须对招商引资项目的历史遗留问题加以妥善解决。
王小同介绍,过去个别地方政府为了发展当地经济,大力推进招商引资,拼命把外国人、华侨、招引进来,并承诺包括土地协议出让、税收减半、地价优惠、三年免收管理费、有关手续一条龙服务等系列优惠政策,催促外资立项到位。一些投资者被优惠政策深深所打动,资金顺势而进。后来中央关于土地的政策有了变化,土地进入市场需进行招、拍、挂,地方政府承诺无法兑现,致使企业遭受严重损失。
王小同就此建议:一是招商引资项目的历史遗留问题不应由企业自身承担,有关部门应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推进机制,将招商引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督查范畴,建立第一责任人制度,并实行项目建设全过程跟踪服务,确保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地保障。二要建立已成立的企业统计制度,把全国各地招商引资项目并已成立的企业进行统计,报国家相关部门,为解决问题提供相关依据。三要对全国各地招商引资项目已成立企业没落地的历史遗留问题予以限期解决。对于因客观因素不能解决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