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下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组织召开“淮安共有产权住房保障模式创新研讨会”,这一由淮安市2007年推出的住房保障模式,具体为共有产权房执行政府指导价,购房人的出资与房价总额的差价为政府出资,并按出资比例形成共有产权,共有产权住房上市或退出时只要购买政府的产权部分或按比例与政府分成即可。在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对这一制度创新进行了深入探讨,以下是搜狐财经现场报道: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 毛寿龙:
这个模式很有意义,共有产权是保障性住房的新形式,这种形式政府和个人的权益是可以计算的,而经济适用房和其他房子是没办法算的。不同的房子有不同的价格,是因为土地权益不同,比如宅基地房子、综合用地房、厂房、文教用地等等,土地产权属性的不同使得我们的房地产市场是很分割化的。在房价市场不完善的情况下,价格扭曲也很厉害。经济适用房等于是增加了一个扭曲,所以我觉得公有产权和土地、商品房是一样的。以市场化为基础,确定政府和老百姓之间产权关系的模式。
政府保障性用房跟市场是没有关系的。跟市场一旦拉上关系就说不清楚,一旦说不清楚,很多人都想要那个房子。拿到以后会引起很多产权方面的纠纷,而且也收不回来。所以要让补贴跟得上市场化要求这是很重要的。这应该是非常有效的探讨。
我想说这个模式适合快速发展的地级市,目前价格比较低的地区。而成熟的大城市,需要另外计算。而对于快速发展的地级市,这是在市场化条件下,城市快速发展过程中一个比较有利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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