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下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组织召开“淮安共有产权住房保障模式创新研讨会”,这一由淮安市2007年推出的住房保障模式,具体为共有产权房执行政府指导价,购房人的出资与房价总额的差价为政府出资,并按出资比例形成共有产权,共有产权住房上市或退出时只要购买政府的产权部分或按比例与政府分成即可。在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对这一制度创新进行了深入探讨,以下是搜狐财经现场报道: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副所长王微:
国务院发展中心这些年对住房政策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当前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和政策仍然处于一个探索、形成的过程中。从24号文以后我们国家明确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两种基本的模式,在保障体系、保障投入上,国家从各个层面加快推进淮安从收入水平的界定产权模式的设计方面,更多还是针对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群体,给予的政策手段。这种政策的支持从刚才的介绍里,我觉得也是多种政策支持的组合。
共有产权在探索的过程中至少有三方面的政策支持,首先是房价优惠。通过政府指导价的方式,使得房价低于商品市场的住房价格。中低收入居民买房时,在房价本身也就获得了第一重优惠。第二在共有产权制度设计中,把居民不能承担的那部分资金通过产权方式或者在本质上是通过政府的无息贷款方式提供给中低收入经营。而这种方式恰恰是国际上比较通行的政策支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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