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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煤企腾挪国资丛林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2010年03月15日00:09
  核心提示:尽管民企反弹一再发生,但仍有人为山西煤改辩解:煤炭资源整合,小煤矿推出,并不意味着民资从煤炭产业退出。

  15万吨的煤矿,是陕西民营企业家陈伦刚2002年到山西省阳泉市投资的项目。到2009年的夏天,陈伦刚选择了将其并入到山西省煤炭运销集团(下称山西煤运)中。

  “整合以后,山西煤运给我保留49%的股份,从我个人的利益角度算账的话,年产量60万吨接近我个人的产量是30万吨左右,这样算,我自己的利益也翻了一番。”陈伦刚说,他本人对煤改持欢迎态度。因为,大集团的进入可以使其在企业安全及个人收益中获益良多。

  在席卷2009年的山西煤炭整合大潮中,除却甚少被媒体提及的陈伦刚外,作为山西省唯一一家外省籍民营煤业集团,温州民营企业家黄祥苗则频繁出现于公众视野中。他以15亿元巨资整合成立了山西昔阳丰汇煤业集团,负责兼并收购昔阳县10家主要煤矿,而10家煤矿投资后年产值将在20亿元以上。

  “这些民企的成功,其实是未来各个省煤改中民企如何生存下来的特殊案例。”煤炭专家黄腾评价。民企对煤矿先期技术的不吝投入、技术力量与法律人才的储备及建立与各级政府良性的沟通机制是民企能够在国资丛林中腾挪的关键。

  在山西煤改中寥寥数个成功民企的背后,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估计,仅500亿元资金困在山西,损失在250亿元左右。

  煤改腾挪

  2008年6月,身为民企的山西华美奥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志富就开始与朔州洪泉煤业有限公司谈判,考虑收购对方的煤矿。

  “山西煤矿要进行兼并重组,要建大矿,那个时候政府已经不断吹风了。”身为山东人的马志富希望,在煤改大潮中成为能够领先兼并同业,以此固守与壮大本业。

  时年9月,山西省以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8]23号文,下称23号文)为标志,并于2009年4月正式启动。此前山西于2003年启动第一次煤改工作,主以技术改革为主,后在2004、2006、2007年连续启动三轮煤改工作。

  “洪泉煤业有30万吨的生产能力,我要买的是它的生产能力。”马志富说。

  2008年年底,华美奥集团开始向政府申请兼并主体资格,2009年年初,政府批准。2009年4月16日,华美奥兼并洪泉煤业后其企业产能达150万吨,随后兼并其它两个矿藏,使产能达到了300万吨。

  兼并的背后,是23号文的硬性指标规定。

  根据23号文规定,2010年底山西煤矿企业规模不低于300万吨/年,矿井数量控制在1500座以内,从而在在山西省形成二至三个年生产能力亿吨级的特大型煤炭集团,三至五个5000万吨级以上的大型集团,使大集团控股经营的煤炭产量达到山西省总产量的75%以上。

  这意味着,山西省登记在册的2840座矿井,近半数要被关、停、并、转,而这些面临变革的矿井多数为省内外的各路民间资本所拥有。核心提示:尽管民企反弹一再发生,但仍有人为山西煤改辩解:煤炭资源整合,小煤矿推出,并不意味着民资从煤炭产业退出。

  “这意味着在山西投资的温州籍中小型煤炭企业90%左右将被兼并或者关闭。”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介绍,高峰时期,温州商人在山西煤炭领域的投资达到1000多亿元,拥有了山西60%的中小煤矿。

  同为温资的黄祥苗并没有在一开始可避免被兼并的命运。煤改于当年4月正式启动不久,黄祥苗在昔阳的两家煤矿因为产能不达标,遭到当地一家国有煤矿的兼并。

  黄祥苗却对此持低调态度。“现在社会上所传山西整合重组大搞"国进民退"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应该是"大进小退"、"优进劣退",这样做,更有利于优质煤炭企业做大做强。”他说。

  成败得失

  有统计显示,包括浙江籍煤商拥有山西省中小煤矿采矿权中煤炭储量的65%-75%。据山西省社科院副院长潘云估算,有3000亿元左右的资金在这次资源大整合前后撤离山西。

  浙江民资方面的反弹由此而起。2009年11月8日,浙江省浙商资本投资促进会上书中央,要求对山西最新一轮煤矿兼并重组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处理;2010年1月9日,该促进会再次发表“公开信”,对山西煤炭重组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疑,建议全国人大、国务院以及山西省人大进行审查。

  “山西的矿产资源改革是由治乱为根本的整规,变成了治散为主的整合。”在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薄燕娜看来,山西煤改有其合理性,其核心在于:要通过矿产资源整合降低小矿数量,进而规避煤矿安全问题。

  事实上,中组部前不久也赴山西调研。基于实地调研情况,调研组认为,本次山西煤改也是整治腐败的契机。

  “国企始终主导这个产业的发展,总体而言,无论是人力资源、技术力量、管理水平都高于民营企业。我们有我们的优势,比如资金、市场、营销、机制等,可以与国企优势互补,达到双赢。”福建民企山西巨能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何厚忠对此看得十分清楚。该公司先兼并在山西交口了两个煤矿,后又选择与国企重组。

  “由于兼并需要资本,国资相对民资要有实力。”黄祥苗也在多个场合为山西煤改辩解:“此次煤炭资源整合,小煤矿退出,并不意味民营资本从煤炭产业的退出。”

  “我认为这个企业带了一个好头,也走出了一条新路。更多的温州老板未来也应该走向联合。如果走向联合,一个是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二个也是符合政府煤改的方向和要求。”周德文如此评价黄祥苗的作用,并认为,温州煤商输就输在等待上,在山西煤改中却没有及时抱团维权。

  太原市温州商会会长黄志强却认为,黄祥苗的运作方式并不一定能复制,“山西方面的总体思路已定,高层的立场也很明确”。核心提示:尽管民企反弹一再发生,但仍有人为山西煤改辩解:煤炭资源整合,小煤矿推出,并不意味着民资从煤炭产业退出。

  值得关注的是,将煤矿卖给央企,目前许多温州民营资本尚未拿到足额赔偿。截至2010年2月底,根据翼城县官方统计,该县全部被政策性关闭的矿井赔偿金额约为3.6亿元,迄今尚没有补偿到位。

  林伯强表示,从大的趋势来看,煤炭企业重组是今后中国煤炭行业的一种潮流,站在国家的立场来说,煤企重组不仅可以调整煤炭大省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并逐步解决多煤矿难多发难题。但他同时强调,虽然建成若干个大型民营煤炭集团亦应是重要选项,“如果都是央企一盘棋,煤业就失去竞争力”。
责任编辑:侯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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