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预付费,小区停车也有潜规则。车停在自家小区停车场,被刮花了该不该找物业赔偿呢?最近,广东东莞的杨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
杨女士的车一直都停放在自家的小区里,每月准时向小区物业管理处缴纳180元的管理费。但是,在今年2月28日到3月10日这十天内,她的车先后两次被刮花。广东东莞 杨女士:当时看到我的车左边那两扇门被人家用刀片一样的东西刮花了 发生两次这样的事情被人刮花 是停在同一个位置的 这个比上次那个还要深。
第一次车被刮时,杨女士花了1500元的维修费。而这一次的刮痕更深,可能要花更多的钱。她觉得,小区的物业管理处要付上一定的责任。而值班的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这类行为,他们也很头痛。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我们也不是说不看管(断)如果看不到人我就没办法。物业管理处负责人: 那你要确认车是在车场里刮花的 现在没明确的责任说是我们那派出所怎么说那你负责保管的 你收保管费但你的车是不是在车场刮花的现在要确认这个 。
“只停车不保管”,过去堪称广东十大消费潜规则之一。虽然今年一月开始实施的《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停车场经营者因保管不善造成停放车辆毁损或者丢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但仍然有不少地方将这一潜规则进行到底。广东东莞市消委会秘书长: 如果物业管理处拒绝承担责任 可以向物业管理协会投诉 也可以向当地消委会投诉 通过调解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