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17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获利2636万元
核心提示:文维虎表示,对商业银行的评估指标体系应逐步引入并嫁接到村镇银行,四川方面起草的相关意见已经递交给监管层。
3月18日,记者从可靠渠道获悉,截至2009年底,四川省有17家法人机构和5家村镇银行支行开业
,其中村镇银行14家、银行独资贷款公司2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 家。在提足拨备后,17家机构实现利润2636万元。去年17家机构不良贷款总额近400万元,其中有340万是由于“5·12”大地震造成。这些机构的资本充足率平均保持在30%左右,拨备覆盖率虽未能全部达到150%,但满足现行100%的监管要求。
四川银监局合作监管处副处长文维虎表示,由于村镇银行的发展模式、治理结构与注册县域等差异,现行“单一”监管办法不利于每家村镇银行办出特色,需要探索统一规则下的分类监管方式。
净利2636万元
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这17家机构共组织存款余额36.47亿元,当年增加32.54亿元。年底贷款总额24.96亿元,当年新增贷款22.69亿元,存贷比达到67.94%。其中对1491户中小企业贷款余额18.54亿元,对2193名农户提供贷款3.97亿元。
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行长唐伦表示,各项指标的大幅增长,除了新设机构的增长外,试点三年多的村镇银行也进入迅速发展期。
目前,包括民生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包商银行、江阴农村商业银行、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及四川省内6家商业银行已经参与发起村镇银行。
根据规划,四川到2012年要开设村镇银行38家,除去开业的14家,另外24个村镇银行的试点规划,已经有12个县(市、区)与发起银行签署或磋商合作备忘录,有6个县的村镇银行指标已经被潜在发起银行预约进入考查论证。其中,仅国家开发银行就决定在巴中市、郫县等地发起设立村镇银行。
此外,最近四川省下发的《西部金融中心建设规划(2010—2012年)》中提出,到2012年,全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贷款公司要达到5家,农村资金互助社达到5家。
探索分类监管
这15家村镇银行在经营策略上便各有不同。例如,开业于2008年12月29日的都江堰金都村镇银行,股东包括攀枝花市商业银行、都江堰市政府以及其他10家企业。2009年,它与当地政府合作,加大对灾后重建的农户及居民贷款,当年在计提600万元拨备后,盈利400多万元。
而四川仪陇县惠民村镇银行则不同。唐伦介绍,作为国内第一家村镇银行,他们针对当地出国务工人员较多的状况,开设了路费贷款以及返乡农民工创业贷款等,还在当地乡镇设立金融服务联络员,将服务末梢延伸更偏僻的农村地区。
截至去年末,该行存款余额19795万元,比年初增加15093万元,贷款余额为11595万元,比年初增加8725万元,拨备覆盖率为415%。其中,针对农户、个体工商户等个人贷款余额为9676万元,对农业小企业的贷款余额为1919万元,不良贷款为41万元,不良贷款率为0.35%。
“经济相对发达的城乡统筹县、地震重灾县、信用环境欠佳的县、工业基础极其良好的县、纯粹牧业县,都会使当地村镇银行采取不同的经营策略。”文维虎说。
文维虎表示,对商业银行的评估指标体系应逐步引入并嫁接到村镇银行,由四川方面起草的相关意见已经递交给监管层。在嫁接评估指标的同时,要体现特色,实施分类监管,引导村镇银行遵循“小额、分散”的信贷原则,增强对社区及中小企业和居民的服务,减弱村镇银行所在地资金外流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