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舆论一致指向高房价,报纸上油墨未干,国企和央企在北京抢地王的举动再次把自己推向风口浪尖,而作为央企的“婆家”,国资委显然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三天之后,国务院国资于18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按照国资委要求,除已确定的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外,7
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正在加快调整重组,在完成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
主业非地产的央企都要退出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国资委新闻发言人杜渊泉表达了四点意见。他表示,“有房地产主业的中央企业要带头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经营,重质量,讲信誉,创品牌,在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中发挥作用。
“处于调整阶段的中央企业集团下属控股或参股的房地产公司,要加快调整步伐,在完成阶段性任务后有序退出。作为控股或参股的股东,要带头贯彻国家房地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在董事会中发挥作用。”
据悉,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来,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进行了大幅度调整重组,先后确认和公布了16家以房地产作为主业的中央企业,三级以上房地产子企业户数由原来的728户减少到目前的373户,集中度明显提高。
国资委确认和公布的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为主业的中央企业有16家。据初步统计,2009年,这16家中央企业房地产板块的资产总额为5616亿元,占全部中央企业房地产板块资产总额的85%;销售收入为1899亿元,占全部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销售收入的86%;净利润为188亿元,占全部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净利润的94%。这些数据表明,中央企业的房地产业务主要集中在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企业。
除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外,还有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开展了房地产业务,按照国资委要求,这些企业正在加快进行调整重组,在完成企业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2008年,这些企业所属三级以上房地产子企业共227家,约占中央企业全部三级以上房地产企业数量的60%,但销售收入只占到15%,利润只占7%。
央企涉足地产吹大了泡沫 国务院国资委网站昨日公布的资料显示,2009年,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销售收入为2209亿元,约占全国商品房销售收入的5%;房屋销售面积为2807万平方米,约占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的3%。
不过,其他渠道的数据显示,在国资委提到的参与房地产市场的其他78家央企,在辅业中都含房地产。“高利润,对那些一年上头,辛辛苦苦却只能挣个行业平均利润的央企,具有致命的诱惑力。”中国社科院牛凤瑞研究院称。
由牛凤瑞执笔的《2009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透露,
中国建筑2008年房地产开发业务营业收入占比仅在9%左右,却依靠22%左右的平均利润率,贡献了48%的营业利润;
中国中铁以占公司总收入1.7%的房地产业务,贡献了8.6%的营业利润。
财经评论员叶檀认为,“央企屡夺地王,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央企钱太多。央企涉足房地产越深,房地产泡沫越大,中国经济就越危险。”叶檀还以日本的经验为例子谈到,央企进入房地产市场,对经济有破坏性的作用:在推高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同时,中国的资产价格节节上升,向泡沫市场急行军;又使央企无心主业,以投资赢利遮掩主营业务的萎靡不振,如当初的日本大企业关联持股、以土地作价抬高赢利指数如出一撤。